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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固始县2012年计生局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10-16 11:06:46
河南省固始县2012年计生局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9个系统(教育除外)所属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2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在职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本方案年龄、学历中的“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
  1.具有固始县常住户口或系固始籍生源(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在固始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的大学生以及在固始县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任职满2年以上的大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2.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9月30日;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固始县人才市场(地址:城关蓼城大道中段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印章的就业协议书、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到报名点报名。
  2.报名时填写《固始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报名表》在报名点现场领取或通过固始人才网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现场进行信息采集,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100元。
  3.报考人员须按招聘方案公布的单位、岗位及专业要求报名,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乡镇、街道办事处人社所的要求填报到具体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社所。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三年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
  6.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11月2日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分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几个程序。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做到招聘程序、名额指标、结果等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2.加分规定。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笔试成绩按规定给予加分:一是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二是参加我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三是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并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其中:大学生村干部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其他人员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每人只能享受加分一次,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件(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职位招聘人数(报考乡镇、街道办事处人社所的按总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分析、言语表达、求职动机以及胜任岗位工作所具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三)体检
  1.体检人员。按招聘计划,依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并列人员,一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若有不合格人员,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合进行政审,重点审查报名资格条件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五)聘用
  1. 政审合格人员按报考职位聘用,其中报考乡镇、街道办事处人社所的,统一录取后,再根据填报的志愿,采取高分优先的原则聘用到相应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社 所,不能按志愿录用的调剂到其他人社所聘用,所有聘用人员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通知后,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开具行政介绍信、进行聘用合同鉴证、办 理人事代理等)。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定级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经各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3.新聘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岗前培训工作由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固始人才网固始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0376-4997603、499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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