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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10-16 09:12:23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是杭州市卫生局所属的财政适当补助事业单位,系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名。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基本条件

具体条件

学历及专业要求

精神科临床医生

2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与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35周岁以下(197771以后出生);

2医疗机构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4具有医师执业资格,并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本科及以上学历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或

老年医学或

临床医学专业

B超室医生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或

医学影像学专业

放射科医生

1

临床护理护士

4

135周岁以下(197771以后出生);

2医疗机构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4.已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执业资格。

本科及以上学历

护理学专业

药剂科工作人员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药学专业

 
  注:1、工作经历均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
  2、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以及社保记录为准。
  二、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23日-10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杭州市天目山路305号)
  3、报名方式:报名者请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个人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到本院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
  不接受网上、邮寄、电话等报名方式。
  4、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1:3的,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
  三、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笔试与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专业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本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各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
  3、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
  考试地点: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杭州市天目山路305号)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聘用及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本单位内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571-85125991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201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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