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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9-12 17:38:11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市疾病、媒介生物监测、预测预报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与控制; 负责实施免疫规划和各类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评价、疫情报告等;负责对食品污染物、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学监测、检验与评价;组织对重大疾病、传染病暴发流行、食源性疾病、环境污染、生物化学恐怖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等工作任务。现因业 务发展需要,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人才。
  一、拟招聘岗位(专业)、学历、人数及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学历及人数:
 
 
 
 
 
专业、岗位
学历
学位
招聘人数
专业技术岗
(仪器分析、药物分析或分析化学专业)
研究生
硕士
1
物资采购管理岗
(财务经济相关类专业)
本 科
学士
1
合  计
2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应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专业技术岗:
  (1)仪器分析、药物分析或分析化学专业;
  (2)具有工作经历;
  (3)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4)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2、物资采购管理岗:
  (1)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
  (2)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3)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3、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需符合广州市准入条件。
  二、招聘形式和程序
  (一)招聘形式:公开招聘。
  (二)招聘程序

 1、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2年11月中旬。

  2、报名:自公布之日起至2012年9月30日止。符合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前来本单位人事科报名,或把简历邮寄来本单位。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联边村启德路1号1704房(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邮编:510440。
  联系电话:020-36055822、020-36055829
  联系人:张嘉伟、罗春妮、解建军。
  3、资格审查:由单位人事科按照条件,对应聘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在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公布名单(中心主页:http://www.gzcdc.org.cn),每个岗位需有3名或以上报名者,方能开考。
  4、考试:
  (1)时间:2012年10月中旬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在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公布)。
  (2)考试地点:专业考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操作考核和面试在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
  (3)考试范围:考试包括笔试、操作(专业考试)和面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
  (4)考试的办法:
  考试:采用百分制,笔试为本专业相关理论知识考试占80%、操作(专业考试)占20%。
  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的笔试操作成绩及面试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上公布。按成绩高低以1:5比例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1:3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本专业相关知识等。考生应当在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 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考官在考生面试后现场评分、统分,并当面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总成绩:考生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其中,考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
  5、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照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转发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人社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2号)的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中心支付。
  6、考核:
  就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7、聘用:
  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本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三、应聘人员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报名时,简历中需附有各类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及聘书、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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