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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市人民医院、山东兖州市铁路医院、兖州市人民医院(北院)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2-09-10 11:39:58
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和医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市人民医院、市铁路医院和市人民医院(北院)拟面向社会招聘医疗卫生专业等专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的专业和数额
市人民医院:医疗和医技专业研究生30人(硕士20名,博士10名);临床医疗医技本科50名,护理本科10名。
市铁路医院:医疗医技专业硕士生5名;临床医疗医技本科20名,护理本科5名。
市人民医院(北院):护理专科以上学历30名。
医院所需的特殊医疗、医技专业(如麻醉科、口腔、中医、康复医学、检验、影像等)可不受以上专业和数额限制。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学历要求:1、市人民医院、市铁路医院各类专业毕业生均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2、北院护理人员为高中毕业考取的国家统招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二)毕业生户籍、年龄要求:所招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学历的毕业生为兖州户籍;所招研究生及全日制本科211工程学校的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但同等条件和分数下,兖州户籍人员优先录用。参加招聘人员,本科及以下学历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2011、2012年毕业生及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和分数下优先录用。
(三)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传染病和精神疾病,无影响从事相关专业的残疾;参照国家有关行业规定,护理专业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男性不低于1.6米。
(四)其它基本要求: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可靠,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3日—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兖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九州广场东侧市防空办三楼)
3、报名要求:报名时,报名人员须填写招聘登记表,并交验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人事部门核发的报到证、就业推荐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报考北院护理专业的人员除缴验上述证明外,还须缴验高中毕业生证、参加高考的准考证或高考成绩单、户口本。同时报考人员须缴纳450元的查体、考务费(健康查体费200元、心理测试费80元、考务费170元)。
五、招聘的方法和步骤
1、体检和心理测试(9月16日)。医院对报名人员进行健康查体和心理测试,凡符合健康条件的,可参加考试等招聘程序;健康查体和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录用资格,医院退还考务费。
2、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分为理论笔试(9月17日)、技能考核(9月18日)、面试(9月19日)。
1) 理论笔试的主要内容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和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科目有:医疗专业:解剖、生理、药理、病理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医技专业:解剖、生理、病理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护理专业:解剖、生理、药理、基础护理及相关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知识面,包括时事政治、卫生政策、法律法规、文史基 础知识、作文等。(2)技能考核主要考核相关专业技能操作。(3)面试内容包括相关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以及个人综合素质及反应能力。
成绩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分,技能操作占20分,面试占30分。在笔试中,专业知识分值占80%,综合能力知识分值占20%;在面试中,专业知识分值占60%,综合能力知识分值占10%,基础素质(包括形象气质、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印象等)占面试成绩分值的30%。
考试考核成绩张榜公布。对书面试卷成绩有疑问的,考试人员应携带其准考证,经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查阅本人的试卷。
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参加技能操作和面试,不参加笔试,于9月17日参加专业组考试考核。
3、录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用,录用依照下列原则:(1)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考试考核成绩申请由哪一家医院录用。(2)① 原则上医技对口专业优先录用;②临床特殊专业(如麻醉科、口腔等)实行单独录用。③对只申报一家医院,未被该院录用,且成绩较为优秀者,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可被另一家医院录用。④临床医疗专业本科生因成绩稍差未被录用时,经本人同意,可调剂为医技专业;⑤相同分数下,优先录用兖州籍人员、高学历者、有 执业资格的人员。(3)录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分别提交两院党委会和院委会研究确定,并张榜公示,公示期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医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正式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4)参与“法轮功”等其他非法组织活动的;(5)违犯计划生育政策受到处分的;(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工作和社会秩序的;(7)在其它医疗单位因犯责任事故、差错,或受过纪律处分被辞退的;(8)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9)考试考核有作弊行为的。
六、待遇及管理
1、本次招聘人员为市人民医院、铁路医院和人民医院(北院)联合自行聘任的临时合同用工,招聘人员不占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事业编制,实行人事代理,所需一切待遇经费由各自医院承担,并按照规定给予办理“五险一金”手续。
2、被聘人员中研究生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按相关文件办理),其他被聘人员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两年的培训期。
3、试用期期间执行医院规定的试用期岗位工资。试用期满后,根据考试考核情况,对成绩不及格者予以缓聘一年直至解聘。
4、进入培训期人员,执行培训期岗位工资。培训期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可享受科室绩效工资。培训期结束后,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医院予以解聘,培训期满后考试考核不过关者予以缓聘一年直至解聘。
5、试用、培训期过后,所招人员均须参加医院组织的竞争上岗。凡竞得岗位的,医院与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为2年。合同期结束后,医院根据其聘任期期间的工作表现和再次竞争上岗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对竞得岗位,且在上一聘期内表现较好的,予以续聘;对未竞得岗位或违反聘约的,医院按规定解除其聘任合同。
6、试用期和培训期过后,所聘人员享受本院正式职工同等的工资、福利和政治待遇。
7、正式聘用人员的试用期、培训期均计算为工龄。
七、监督与处理
医 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招聘工作,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接受纪检监察、人社、卫生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对招聘全过程实施监督见证。对被招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在招聘过程中,对以权谋私、作弊、纵容作弊的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医院设立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 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院内:3412259 3494722 3497806市卫生局:3412327 市人社局:3414810 市监察局:3413563
联系电话: 3400711 3497816
八、本《招聘简章》中的有关规定由三家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详情可登录兖州市人民医院(www.yzsrmyy.net)网站进行查询。
 
二○一二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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