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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下半年湖南省桂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8-31 10:25:31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缓解人才紧缺问题,经报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桂东县201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在编在岗人员(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符合报考条件的除外);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考试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 9月9日- 9月11 日下午6点。
2.报名地点:桂东县政府二办公楼(原人事局308办公室)。
3.报名方式和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学历与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交报名费、考试费100元。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应达到5:1以上,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请示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职数。不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考。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1.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9月16日,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2012年9月15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二办公楼308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报考乡镇卫生院及县卫生监督所岗位的笔试内容采用专业卷;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采用公共卷。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县卫生监督所及乡镇卫生院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其它事业单位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两人以上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应考人员、相关工作人员,将按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桂东县人社局0735-8628823
举报电话:桂东县纪委监察局0735—862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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