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详情
内蒙古达拉特旗201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2-08-28 11:02:47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和医疗服务能力,缓解我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的现状,经旗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4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分配
(一)旗人民医院招聘75名,其中临床医学32名、影像学4名、医学检验2名、药学2名、护理学35名;
(二)旗妇幼保健所11名,其中临床医学5名、影像学1名、口腔医学1名、护理学4名;
(三)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名,其中预防医学2名、临床医学2名、影像学2名、医学检验2名;
(四)旗卫生局卫生监督所5名,其中公共卫生或预防医学4名、医学检验1名;
(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名,均为临床医学专业;
(六)偏远地区基层卫生院45名,其中临床医技类(临床、中医、口腔、医技等专业)25名,护理学20名;
(七)旗看守所4名,其中临床医学2名(男性),护理学2名。
三、报考条件及招聘办法
(一)旗人民医院临床医学、医技和药学专业报考条件及招聘办法。
1、报考条件: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全日制专升本学历)或全日制专科学历且已取得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其中具有主治医师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者,学历放宽至全日制专科学历,年龄在4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②户籍不限,同等条件下达旗户籍者优先考虑。
2、招聘办法: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3、若遇部分专业未录满时,可将未录满专业名额调整到其他专业进行录取,调整后仍未录满的名额,用于以后引进成型人才使用。
(二)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学、医技专业报考条件及招聘办法。
报考考生若符合旗人民医院同类专业报考条件,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录取,不足部分从报考基层卫生院同类考生中选拔。
(三)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预防医学专业报考条件及招聘办法。
1、报考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全日制专升本学历)或全日制专科学历且已取得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户籍不限,同等条件下达旗户籍者优先考虑。
2、招聘办法: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四)基层卫生院、旗看守所及未录满的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技(临床、中医、口腔、医技等)专业报考条件及招聘办法。
1、报考条件:①全日制(含成人脱产)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年龄在4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达旗户籍(以2012年6月30日前登记为准)。
②旗聘用基层卫生人员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2、招聘办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五)旗人民医院护理专业报考条件及招聘办法。
1、招聘条件:目前在旗人民医院工作且于2011年12月31日前临时聘用的护理人员,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执业护士资格,户籍不限,同等条件下达旗户籍者优先考虑。
2、招聘办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3、上述人员可同时兼报其他用人单位护理专业。
(六)基层卫生院、旗妇幼保健所和旗看守所护理专业报考条件及招聘办法。
1、招聘条件:①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年龄在28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达旗户籍(以2012年6月30日前登记为准)。
②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执业护士资格的旗妇幼保健所2011年12月31日前临时聘用在岗护理人员和旗聘用基层卫生人员。
2、招聘办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四、其它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品行端正,作风务实,钻研业务,能够吃苦耐劳;
2、热爱卫生工作,有做好医疗卫生工作的坚定信心;
3、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卫生工作岗位的需求,服从组织分配,旗中蒙医医院启动时进行适当调整。
(二)享受政策性照顾及分值:
1、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
2、旗聘用基层卫生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
3、目前在旗人民医院、妇幼保健所工作且于2011年12月31日前临时聘用的护理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
4、在达旗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自治区大学生村官”和“社区民生志愿者”不受户籍限制,并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
5、报考临床、医技类且取得相应专业医师执业资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
6、上述加分项累计不超过6分;
7、报考旗人民医院护理专业的,在旗人民医院临时聘用时间不满2年的,在笔试成绩中加基础分1分;临时聘用时间满2年的,在笔试成绩中加基础分1.5分;超过2年的,超出部分每满1年在笔试成绩中再加0.5分,加分不设上限;未被旗人民医院录取的,在其他用人单位录取环节此项不加分。
8、目前在旗妇幼保健所工作且于2011年12月31日前临时聘用的护理人员,优先考虑录用到原聘用单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经被开除公职的;
2、法律规定的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办法及考试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2年8月27日至9月16日(周六、日不休息)。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医师资格证及职称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交2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并填写《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符合加分条件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报名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二)报名地点:达拉特旗卫生局206室。
联系电话:0477-3962276
(三)考试安排。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2年9月24日。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资格审查
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派资格审查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完成后,将合格人员名册、报名登记表、照片及相关复印件报送旗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复审认定,复审通过后,向符合条件者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七、考试
(一)参加笔试招聘岗位的拟聘名额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条件时,原则上按比例减少相应岗位拟聘名额或招聘岗位间调整拟聘名额。减少的岗位拟聘名额另行公开招聘,且不挤占以后公开招聘名额。
(二)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加面试成绩40%组成,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八、体检
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在旗人民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九、公示
考录工作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在达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达拉特旗卫生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后无异议者,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且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标准,享受相应待遇。若遇主动放弃上岗的,空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十一、培训
聘用人员须参加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
十二、其它事宜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考务纪律、工作程序,同时邀请相关部门全程监督。
(二)工作人员从卫生局及相关部门抽调,如发现在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生在报名中弄虚作假或在考试中违反纪律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本方案由达拉特旗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达拉特旗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