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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黑龙江省肇州县公开招聘医护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8-01 10:24:48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纳入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专业对口、学以致用的原则;
3.坚持向紧缺专业、急需岗位倾斜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招聘30名医学类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上述人员招聘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由卫生部门统一调剂。同时,招聘2名监狱医生到县公安局工作,报考该岗位人员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因工作需要,报考狱医岗位的考生应为男性。
三、招聘对象
具有肇州户籍,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的全日制普通中高等医学院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如未及时领取报到证,可凭所在院校出据毕业证明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
四、招聘条件
1.思想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胜任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
西医临床类、中医学类、医学检验类、医学影像类、护理学类及相关专业类别的毕业生。
5.学历要求
(1)报考乡镇卫生院医疗、中医和狱医岗位的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临床医学类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其以上学历;2001年9月1日以前入学的计划内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制四年)可报考医疗岗位。
(2)报考乡镇卫生院的医学影像、医学检验、护理岗位的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医学类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报考护理岗位须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方可参加此次招聘考试。
(3)上述学历要求均指第一学历。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辞退公职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7.具体岗位设置见招考计划表。
五、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县卫生技术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招聘采取按岗报考,闭卷考试(笔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1.报考方式。报名采取按岗报考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按照医疗(西医临床)、中医、护理、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和狱医岗位分类报名。
2.开考条件。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和狱医岗位招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2,其他岗位招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该职位的招考计划调整到其他职位计划进行招考。
3.分值设定。笔试试卷设主卷和副卷两部分。主卷分值为100分,该成绩为考试总成绩,副卷分值为20分(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主副卷都为必答卷。
4.聘用办法。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笔试主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员(笔试成绩须在60或60分以上的人员)。拟聘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副卷成绩(不计入首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员,如副卷成绩再次出现并列,将一并聘用。
5.其他说明。因体检或个人其他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考职位缺位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试内容及方式
(1)报考医疗和狱医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西医临床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2)报考中医岗位的考试内容为中医学类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3)报考医学影像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4)报考医学检验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5)报考护理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护理学类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日期及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为8月27日-8月31日。逾期未能领取准考证者按自动弃权处理。领取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3室。
七、公示及体检
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由县卫生技术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调查,经核实有违规违纪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两年内不得报考。
体检按照拟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的有关要求确定。因体检不合格或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及被举报的,由县卫生技术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调查,经查证举报属实者,取消聘用资格,如出现岗位空缺时只递补一次。
八、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员纳入县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岗前培训1个月后方可上岗。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凡被聘用者已取得执业证书的需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所有被聘用人员必须在上岗两年内通过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考试或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并取得执业(从业)资格证,否则终止聘用关系。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招名时间:2012年8月20日至8月24日;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3室。
3. 报名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须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须持执业护士资格证)及复印件各1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4张和报考费50元(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3室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4.咨询电话:0459—852302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59—8522418县卫生局
附:2012年肇州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计划表

肇州县卫生专业技术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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