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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卫生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30 15:16:13

根据《关于平桥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信平人[2007]27号)的文件规定,结合平桥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0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招聘乡镇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120名,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高等院校和全日制普通中等学校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1、教师120名,其中乡镇农村小学教师100名,幼儿园教师20名;
 
2、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0名;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2;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区内卫生事业单位临时聘用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相应招聘岗位资格证书的报考者,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农村小学教师需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或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需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幼教专业毕业生,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报考平桥区中医院临床医学和影像诊断专业需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医学类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执业资格证的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护理专业需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护理专业中专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临床检验专业,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检验专业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6、报考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和影像诊断专业需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医学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他专业需具有全日制医学类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有执业资格证书的,需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关专业中专及其以上学历。
 
7、户籍要求:①报考教育类要求具有信阳市城区户籍(即:平桥区、浉河区、羊山新区、信阳工业城、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南湾湖风景区、鸡公山管理区户籍)或城区户口生源(指信阳市城区户口,因上学现户口暂未转回人员);在平桥区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和在平桥区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并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不受户籍限制。②报考卫生事业单位不受户籍限制。
 
8、大学生村干部报考时,须提供所在地县级以上“大学生村干部”办公室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计算服务时间,截止到2012年7月31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时须提“三支一扶”工作相关证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平桥区在编教师和卫生系统在编工作人员;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时间、方法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6日至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地址:平桥区平西路世纪广场北200米,从火车站乘7路公交车到养老保险所站下车即到)。
 
3、报名费用:每人收取考务费、信息采集费72元。
 
4、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职位、姓名),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填写《信阳市平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份。《报名表》可登陆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平桥新闻网http://www.xypq.gov.cn)自行下载打印或到报名现场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报名须进行信息采集。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报名。
 
5、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每人只能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6、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7、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2年8月14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报名点现场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报考教育类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报考卫生类笔试成绩为150分,不再进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体局、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平桥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1、笔试时间:
 
①教育类笔试时间2012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
 
②卫生类笔试时间2012年8月16日上午8:30—11:3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
 
①教育类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占20%)和教育专业知识(占80%)两科,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时事等内容。报考小学教师专业知识考查相应学科初中专业知识;报考幼儿园教师考查中专幼教专业知识。
 
②卫生类笔试根据不同招聘岗位设置,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50分)和专业知识(100分)两科,满分为15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市场经济理论、法律法规、时事等内容。专业知识主要考查相应卫生专业知识。
 
4、考试方法:本次考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笔试成绩于8月18日分别在报名点和笔试考点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教育类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12年8月21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到信阳市平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领取面试通知单。报考卫生类人员不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2012年8月22日。
 
3、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形式:教育类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相应学科学段课本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待本场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张榜公布。
 
5、面试工作由区人社局、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6、考试成绩计算办法:报考教育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因素取得的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卫生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分因素取得的成绩。
 
(三)相关政策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1、在平桥区支教、支医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参加我区招聘考试,指标单列,但报名人数须超过招聘计划数的20%,达不到报考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6分。
 
3、报考卫生类的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影像诊断专业的人员具有执业资格证的笔试成绩加10分,具有助理执业资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乡镇卫生院护理专业的具有护士执业证书的笔试成绩加10分。
 
六、体检、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1、体检时间:①教育类体检时间于8月23日进行;②卫生类体检时间于8月24日进行。
 
2、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出现并列人员,一并参加体检。在体检中,若合格人员少于拟聘用人数时,可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体局、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由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4、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教育类体检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进行,卫生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二)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并组织考核。
 
(三)确定拟招聘对象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总和,在体检、考核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
 
(四)公示
 
对拟招聘人员通过媒体或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招聘对象公示期满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定在平桥区被聘用单位服务期至少3年的协议。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并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然后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后上岗,实行聘用制管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平桥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有关工资政策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由区编委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部门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的相关手续,享受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对报考卫生类无执业资格证的人员,必须从签定聘用合同之日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否则解除其聘用合同。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申报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平桥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八、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平桥新闻网(http://www.xypq.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点,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咨询电话:
 
0376—3702769(平桥区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376—3800293(平桥区教体局人事股)
 
0376—3702790(平桥区卫生局人事股)
 
0376—3702177(报名处)
 
附:
1、《信阳市平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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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阳市平桥区卫生系统公开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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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阳市平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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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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