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详情
三台县2012年8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7 10:19:13

 

为改善和优化人员结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三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三委办发〔2007〕20号),因工作需要,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四川人事考试网三台政务网santai.my.gov.cn发布)。www.scpta.gov.cnmy.scpta.gov.cn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县内在编在职人员不得报考)。单位另有要求的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见附表各岗位要求。
2.年龄: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批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40周岁以下,其他人员30周岁以下。
3.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
4.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5.镇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定向招聘10人(岗位代码1202007)面向在三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该部分人员可报考该岗位,也可报考其他岗位,报考其他岗位不享受有关基层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6.年龄计算时限、工作经历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招报名包括网上填报信息、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三个程序,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上述三个环节的操作,任一环节未完成均为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网上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以及考核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报名时的网上资格初审和面试前的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考核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分别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 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一)网上填报信息
1. 网上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8月1日—2012年8月9日(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9日24:00),填报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
2.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进行填报。对《三台县2012年8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中所列招聘条件无法准确把握的,请联系招聘单位后填报(联系电话、具体地址见附表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通过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帐号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2012年 8月绵阳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相片,相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 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不合格。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 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招聘主管部门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8月1日至8月10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2年8月绵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三)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考生,须于2012年8月3日—2012年8月11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2年8月20日—2012年8月24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于2012年8月9日(截止时间为下午 17:0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南河路26号 市人社局院内)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考生免缴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 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招聘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60%。所有岗位都要测试《综合知识》《综合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按招聘岗位分为医务专业技术岗位、护理专业技术岗位、其他岗位三种类型。考试内容为:
医务专业技术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专业技术岗位:《护理基础知识》;
其他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2. 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个别紧缺专业和招聘人数较多、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其余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剂、调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情况在三台政务网公布。
3.笔试时间为2012年8月25日 (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 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4.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3以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批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其他达到1:3及以上参考比例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
5.笔试成绩和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报考者于2012年9月14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站提示操作步骤进行查询。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于2012 年9月18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三台政务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打印的《2012年8月 绵阳市县市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和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种证书,包括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不含临时毕业证、学历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其中,几种特 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本县辖区外达到服务期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证书或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
2.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给《面试考试通知书》。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面试者,收取面试费80元。
3.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考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试考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面试考试通知书》指定的考点参加面试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试资格。
4.面试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参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其他达到1:3及以上开考比例的岗位面试后拟聘用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否则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参加面试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第五日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三台政务网公布。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三台政务网公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 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三台政务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聘岗位等,并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应在公示期满后20日内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招聘单位,逾期未将档案和有关材料送招聘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由此出现的空缺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
招聘单位应在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除取消其聘用资格外,2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招聘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为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办理核定工资、上编制、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县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请咨询各招聘单位。
附件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附件二、2012年8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012年7月26日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