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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6 10:23:02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2年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9日至1994年8月10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护士岗位的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9日至1994年8月10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不限户籍,大专学历的人员限启东户籍或生源;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2年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2年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时间

  2012年8月9日-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

  启东市人才服务中心(汇龙镇长江中路578号)。

  (四)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五)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填写《启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可下载);③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④2012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⑤为稳定乡镇医疗机构队伍,在编在岗的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和所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者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报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对近两年来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按2:1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专业的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在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启东人事人才网(www.qdrcsc.com)和启东市卫生局网(www.qdswsj.gov.cn)进行公告。启东市卫生局负责告知应聘被取消岗位人员,并允许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12年8月13日(9∶00~11∶30,14∶30~17∶00);改报地点:启东市卫生局人事科(汇龙镇江海中路767号)。

  (六)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启东市卫生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和启东市卫生局网进行公告。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于2012年8月15日到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次,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次。体检费按实收取。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公共基础知识20%、专业知识80%的权重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和启东市卫生局网进行公布。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及时间地点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和启东市卫生局网进行公布。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岗位匹配能力等。

  3.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的对象,并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和启东市卫生局网进行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启东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启东市卫生局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次依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人才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启东人事人才网和启东市卫生局网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启东市卫生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自主选择医疗机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医疗机构。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如有考生主动放弃自主选择资格的,按照岗位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2.考生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后,由启东市卫生局在规定时间内凭聘用通知书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明确放弃聘任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考生应在2012年9月31日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按国家规定实行见习期的考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在聘用后连续两次考试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按苏人通〔2001〕66号文件规定,终止(解除)其聘用合同,进入市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3.拟聘用的在岗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0513-83352384(启东市人社局纪委)

  0513-83328344(启东市卫生局纪委)

  七、本《公告》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东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政策和考务咨询:0513-83312424(启东市人社局)

  0513-83312379(启东市卫生局)

  附件:

  1.《2012年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启东市卫生局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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