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详情
2012年舟山市部分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20 10:26:54

为加快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专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
专业
其它要求
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临床科室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临床科室2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临床医学
 
针推科
1
大专及以上
针灸推拿学、针灸学、推拿学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医疗康复
1
大专及以上
康复医学、体育保健康复、康复治疗学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舟山市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全科医生
6
大专及以上
医士、社区医学、临床医学
1.限舟山户籍或生源;
2.具有执业资格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年龄放宽到1972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普陀山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
临床科室
3
大专及
以上
临床医学、
社区医学
 
全科医生
2
大专及以上
医士、社区医学、临床医学
1.限舟山户籍或生源;
2.具有执业资格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年龄放宽到1967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医学影像
1
大专及
以上
医学影像学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检验
1
大专及
以上
医学检验
 
舟山市疾
病预防控制中心
微生物
检验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生物科学
生物技术
生物工程
微生物学
两年及以上从事微生物相关检测检验工作经历并获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环境分析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环境工程
环境科学
 
疾病控制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
 
舟山市急
救指挥中心
院前急救
1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
男性,1982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舟山市口腔医院
口腔护理
1
大专及以上
口腔护理、护理口腔专门化
具有执业资格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
舟山市卫生直属单位
口腔科
3
本科及以上
口腔医学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学历可放宽到大专。市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二院、市口腔医院各1人
护理
16
大专及以上
护理学
具有执业资格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市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人、普陀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人、市二院8人
药剂
2
大专及
以上
药学(药剂)、药物质量检测技术
市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普陀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1人
中医科
4
大专及
以上
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市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普陀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2人
公共卫生
2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预防医学
市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普陀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1人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srls.gov.cn)。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
舟山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zswsj.gov.cn:8080
其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户籍要求的以2012年7月1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详见招聘计划)。
(二)年龄要求在1977年7月19日以后出生(招聘计划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相关资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2年7月19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一)现场报名方式: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能反映出户籍地或生源地,户籍不限的可不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部分岗位还要求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劳动合同、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凭证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应聘人员均需提供一寸彩照2张及《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8月1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妥《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并将相关报考材料jpg格式图片(必须扫描而成)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日。
(三)现场报名的地点和电子邮件报名的邮箱分别为:
舟山市卫生局组织人事处(新城翁山路530号市行政中心北大楼921、923室);咨询电话:0580-2261289、2025920,电子邮箱:zswszzrs@163.com。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一般应达到招聘计划职位数的3倍以上,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市卫生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报名收费参照浙财综字[2007]7号规定,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40元,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或资格审查时交纳。
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市卫生局择日通知考试。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在考试前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交验以上报考材料原件接受资格审查,否则不予参加考试。具体信息请关注舟山市卫生局网站的网上通知。
五、考试时间与方法
考试工作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技能,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以专业理论知识为主,面试主要了解综合素质和思维能力等,实践技能考试以岗位实践技能操作为主。笔试、面试和实践技能考试的成绩分别按30%、30%、4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其中公共卫生职位(预防医学专业)和疾病控制职位(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专业)不进行实践技能考试,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所有专业都实行笔试淘汰制,即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和实践技能考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合格分和总成绩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下一轮程序。
考试时间为2012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在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分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和有关执业注册体检标准(不按规定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视作放弃);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标准。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合格人员中依次替补。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舟山市卫生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部分未明确具体录用单位(招聘计划中所列舟山市卫生直属单位)的招聘职位,在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由市卫生局组织入围人员按总成绩排名次序依次选择意向单位。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且均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职位、学历、学位、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舟山市卫生局联系。
(二)招聘公告发布后7日内,报考人员对于认为存在应列入而未列入专业名称范围的,向市卫生局提出书面要求,经研究后,报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决定是否增补进入专业名称范围;需要增补的,进行补充公告。
(三)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便及时酌情纠正。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舟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81566、2261289,监督电话:0580-2281547。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卫生局
O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