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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东安县卫生系统2012年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12-07-17 09:50:13

为满足广大群众的健康需求和医院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事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公开招聘按照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第一批次招聘未招满的岗位转入第二批次公开招聘,按照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的职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东安县2012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对象为"985工程" 和"211工程"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层次人才、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层次人才。

2、第二批次公开招聘面向全社会,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较强; 

2、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东安县2012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学历报考的除外)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第一批次报名时间:2012年7月18日上午8点30分至7月19日下午5点在东安县人社局办公大楼六楼事业单位管理股现场报名。

2、第二批次报名时间:2012年7月24日上午8点30分至7月26日下午5点在东安县人社局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现场报名。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第一批次招聘报名时,免收报名等费用;第二批次招聘报名时,需交考务费50元/科/人,数码摄像费20元/人。

2、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第一批次招聘的职位不设定开考比例,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第二批次招聘的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不得小于1:3,达不到比例的,由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考试

(一)第一批次公开招聘

报名结束后,根据第一批次公开招聘报名情况组织面试考核,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第二批次公开招聘

1、考试方法:报考医疗和护理岗位的采取笔试、实际技能操作考核、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考其他岗位的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医疗和护理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占50,实际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其他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

2、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参照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专业知识考试按各职位所需专业命题,主要测试考生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限:《公共基础知识》90分钟,《专业知识》120分钟。

(2)笔试时间及地点:拟定于2012年8月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总成绩(百分制)计算方法: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30,《专业知识》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4)为保证新进人员的基本素质,招聘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少于报名人数且不能形成竞争的,进入实际技能操作考核的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参加面试或实际技能操作考核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中出现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或实际技能操作考核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排名末位的考生其《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均相同的,则同时参加面试或实际技能操作考核。

(6)笔试为闭卷考试,统一由县公开招考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总成绩在东安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3、实际技能操作考核

(1)考核内容:为报考岗位所需要专业技能。

(2)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实际技能操作考核结束后,根据笔试与实际技能操作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如同一个招聘岗位中出现考生笔试与实际技能操作考核总成绩相同的,按实际技能操作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排名末位的考生其笔试总成绩和实际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均相同的,则同时参加面试。不能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实际技能操作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实际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在东安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4、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中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是否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具有工作经验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4)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5分,达到分数线的进入考核体检范围。总成绩在东安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0】19号)执行。具体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初检结论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可根据空缺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办法》执行。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查看学籍档案等内容,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单位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递补一次。

八、聘用与管理

1、拟聘人员名单在东安县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2、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级同类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人事关系纳入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3、聘用合同应明确拟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5年)及违约责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

4、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临床医疗、医学影像、针灸推拿专业人员,聘用两年内没有取得执业资格予以解聘。

九、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平稳有序进行,整个招聘工作在东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盘炳顺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红安同志为政委,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少峰同志、县纪委副书记唐新柱同志和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局长文中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在东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体检、考核、录取等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2、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实施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招聘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对违纪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一、本方案未尽事项由东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方案由东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安县2012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主管部门 用人单位 经费形式 岗位类别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计划招聘数 招聘条件 考试方法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要求 第一批次招聘的学历要求 第二批次招聘的学历要求 年龄要求 其它条件
县卫生局 县人民医院 差额拨款 专业技术岗位 01 医疗 15 临床医学 "985工程" 和"211工程"院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层次人才、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层次人才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独立学院及专升本学历除外) 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010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且有一年以上二甲医院工作经历者,学历条件可放宽至独立学院本科学历。 笔试、实际技能操作考核、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笔试总成绩占50,实际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0
02 护理 10 护理(含助产专业)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28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具备护士执业资格或已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
03 医学影像(其中放射岗位3人) 5 医学影像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独立学院及专升本学历除外) 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010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须具备执业资格,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且有一年以上二甲医院工作经历者,学历条件可放宽至独立学院本科学历。放射职位适合男性报考 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04 康复 2 针灸推拿 2010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须具备执业资格,具备执业资格者学历条件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该岗位适合男性报考
05 临床检验 3 临床检验  
06 西药剂 3 药学  
07 医用设备维护 1 医用电气维修工艺或医疗器械技师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08 财会 1 财会类专业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独立学院及专升本学历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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