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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阜阳市颍东区2012年卫生系统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6-25 11:49:28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颍东区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颍东人字〔2008〕11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共招聘99人:阜阳市肿瘤医院60人、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21人、颍东区第三人民医院18人 。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设置见附表。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要求的,核销或核减招聘岗位人数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阜阳市肿瘤医院招聘对象为2010年以来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阜阳市第七人民医院招聘对象为2010年以来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颍东区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除护理专业为25周岁以下( 1986年6月1以后出生)外其他专业均为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部分护理专业2010、2011年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应的执业证书。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和满足用人单位其他条件。
4、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8日——7月4日(双休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颍东区卫生局办公室(北京东路216号颍东区政府院内)。
3、报名时需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执业证、正式有效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同底版彩照4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可下载),未取得毕业证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报名,2012年9月30日前仍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取消聘用。
4、报名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考试费45元。笔试入围者另收面试费80元。
5、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由区卫生局和用人单位负责。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的提供报考信息,并在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凡因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
1、笔试
①时间:2012年7月10日 上午9:00——11:00 
②地点:见准考证。
③内容:笔试内容为本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公布后,10人以上(含10人)岗位按招聘人数的1:2进入面试,10人以下岗位按招聘人数的1:3进入面试。
2、面试
  ①时间:另行通知。
②地点:另行通知。
③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及潜能。
3、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按笔试分数排序。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三)考察体检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经考察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皖人发〔2005〕24号)执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派专人带队,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签约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审核批准手续。
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分别由本单位支付。编外新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新聘人员服务期不得低于3年。
四、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在招聘工作中,凡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所列需要回避情形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人员,应当按规定回避。招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区卫生局:2317617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2316619
附件一:颍东区2012年卫生系统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二:颍东区卫生系统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
 
颍东区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查表.xls (16.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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