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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株洲县卫生系统2012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方案
发布时间:2012-06-19 11:17:21

为进一步优化卫生系统人才结构,面向株洲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县人事编制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1、医师26名;
    2、护士22名;
    3、检验员1名;
    4、会计核算员1名。
    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作为招聘对象。
    具体见附件《株洲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工作步骤

1、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株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株洲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日-6月27
    报名地点:株洲县卫生局政工股,联系电话0731-27618842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须提供有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未达到比例原则上不开考,但特殊专业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缩减职数开考,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
资格审查由株洲县卫生局具体负责,县人社局、监察局参与。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考试收费标准核定办法》(湘价费[2009]61号)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3、笔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本理论类和财会类命题,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其中会计类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业务技能考核
主要考核与报考岗位有关的业务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40%。
5、面试
面试包括:政治品德、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其中会计类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会计类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不进行业务技能考核,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其余应聘人员须进行笔试、业务技能考核和面试。
  
6、体检
    体检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l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7、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卫生局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8、县人事编制领导小组审定
 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县人事编制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予以录用。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应聘者一经录用,必须服从县卫生局在同类医疗卫生单位内统一调配。
 四、工作纪律与要求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2、工作人员以及出卷、阅卷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违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株洲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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