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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宁波市康复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技人员
发布时间:2012-06-13 15:22:48
宁波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宁波市康复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技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同意,宁波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宁波市康复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技人员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宁波市康复医院)是宁波市残疾人联合会直属的部分补助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医疗服务、康复服务、辅助器具配置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技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范围及资格条件
序号
招聘
岗位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任职条件
1
康复治疗员
4
具有扎实的康复治疗理论基础,熟练操作常见治疗设备。
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
面向
全国
1、拥有康复治疗技术初级(师)或者医师及以上职称;
2、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大专毕业的须有从事康复治疗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本科毕业的须有从事康复治疗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的工作经历不限。
2
内科
医生
1
根据医疗权限负责患者的基本诊断和处理。
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
面向宁波市
1、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35周岁以下;
4、须有在康复医院或二乙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从事内科临床医学治疗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
儿科
医生
1
根据医疗权限负责患者的基本诊断和处理。
临床医学或儿科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面向全国
1、女性35周岁以下,男性45周岁以下;
2、拥有儿科医师执业资格;
3、须有在二乙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从事儿科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
B超
医生
1
承担医院门诊、病房、体检等病人的超声检查工作。
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
面向宁波市
1、35周岁以下;
2、拥有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执业医师资格;
3、须有从事B超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5
针炙推拿医生
1
能熟练应用针炙推拿手法治疗各种常见病、多发病。
针灸推拿、康复医学与理疗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全国
1、中级医师及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生的可放宽至初级职称医师职称);
2、女性35周岁以下,男性45周岁以下。
备注: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6月26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宁波市康复医院),江东区桑田路502号七楼办公室,电话:0574-87808770,联系人:贺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残疾人联合会网、宁波市康复医院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职称证、工作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在宁波市残疾人联合会网、宁波市康复医院网站上公布,并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将在宁波市残联网、宁波市康复医院网上公布并电话通知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将在宁波市残联网、宁波市康复医院网站上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 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波市残联网、宁波市康复医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 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807300
附件:宁波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宁波市康复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二O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宁波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宁波市康复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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