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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12-06-12 11:43:11

为进一步深化五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凡进必考工作制度,规范用人行为,保证新进人员质量,根据《关于兵团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实行 统一公开招聘办法的通知》(兵人发[2003]13号)、《关于印发〈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兵人发[2005]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兵团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兵人发[2006]71号)和师人事局《关于印发〈农五师事业单位新增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师人发[201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五师事业单位的实际,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及岗位表公布的招聘范围为准。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5、应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管理的岗位,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程序: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岗位表》(各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日期统一定为2012年5月31日)通过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师人事局统一组织。
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在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领取并如实填写《2012年农五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考试报名申请表》)。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须在申请表中填写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5日—6月14
2、报名地点:农五师人事局(师机关办公楼五楼:人才考录办)
3、资格审查:考生需持本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职称证原件、两张1寸免冠照片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考试报名申请表》到师人事局报名。
(三)考试
1、基础科目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两科成绩总成绩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并取得基础科目合格证者,方可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至少要达到1:3的比例,此岗位方可开考。
考试时间:2012年6月22日(北京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在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时间:2012年6月26日 (北京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3、面试
面试采取以结构化面试为主的形式进行,由师人事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应变、分 析、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以说课为主的方式进行,护理岗位以技能操作为主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 时间:2012年6月29日(北京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4、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总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由师人事局公布,总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总成绩第二名递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师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体检时间:2012年7月3日。
(五)考核
考核由师人事局统一组织。考核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2012年7月5日6日。
(六)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在用人单位和师机关公示,时间为五天。2012年7月6日至7月10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农五师人事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时间:2012年7月11日。
三、监督与回避
师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考原则和招考规定。对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招聘到人事、纪检、财务岗位或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详见《 二○一二年农五师事业单位公开考录工作人员岗位表》。
请考生务必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各项考务活动,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简章》由二○一二年农五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农五师纪律检查委员会  0909-7696790
农五师人事局           0909-769697
农五师人事局
二0一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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