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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鹤岗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6-12 09:31:26
鹤岗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 进一步提升我市医疗服务水平和满足三级甲等医院对急需紧缺人才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依据《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鹤岗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鹤政发[2007]37号),经市政府同意,市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鹤 岗市人民医院现为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和黑龙江省鹤岗区域医疗中心。医院始建于1948年,先后与哈医大附属一院、哈医大附属二院、哈医大附属肿瘤医院、黑龙 江省医院等多所医院建立了对口协作关系,是多所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医院和实习基地。2012年8月份医院新楼竣工后,床位将增设到1200张,配置了64 排128层CT、1.5T超导核磁、直线加速器、ECT、大型数字减影机等大型医疗设备,医疗综合实力在鹤岗地区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二、招聘对象
现具有鹤岗市户籍的应往届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专业的社会非在职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
四、工资福利待遇
经公开招考聘用后,办理人事编制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程序
此项工作在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过程面向社会公开。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2012年6月20日-6月22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不设比例要求。市人民医院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凡发现伪造学历、身份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生须携带户口、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12届统招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该材料应包括学历、专业、入学与毕业时间、是否统招等内容;非2012届统招毕业生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报名地点:鹤岗一百对面(鹤岗市人力资源大市场楼上505室)
(二)组织面试(2012年6月下旬)
按 照专业岗位要求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内容包括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理论知识,同时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情况。面试共计100分,其中理论答辩占50分,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占5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和考察(2012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
按招聘人员计划,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2010年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核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考察工作的意见》(国公局发〔2011〕3号)执行。
(四)公示及审批
根 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 位按有关要求,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其余应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 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鹤岗市人民医院成立以纪检书记为组长的招聘人员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确保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监督举报电话:0468-3458827。
咨询电话:0468-3855405    
联 系人:赵莉
附件:1、 鹤岗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 鹤岗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鹤岗市人民医院
                                                           二0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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