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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卫生局2012年考录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信息
发布时间:2012-06-05 10:40:26

根据《中共鄂尔多斯市委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实施"人才鄂尔多斯战略"的意见》(鄂党发〔2011〕6号)文件精神,为落实《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尔多斯市卫生局关于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指导意见》,加快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实际情况,充实当前医疗卫生紧缺急需人才,提高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经市卫生局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充分协商,拟向社会公开招考医务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考计划及条件

  (一)招考计划

  考录名额102名,其中市第二人民医院37名、市蒙医医院24名、市妇幼保健院20名、市中医院21名(具体招考计划详见附表)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2、身体健康;

  3、临床类医学专业考生年龄原则上为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护理专业考生年龄原则上为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具备副高及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具有中级特殊紧缺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临床类医学专业考生户籍不限,护理专业考生在同等条件下鄂尔多斯市户籍者优先考虑;

  5、临床类医学专业考生需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护理专业考生需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且取得执业技术资格;本年度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应届国家重点医学院校的大学本科生(考录时需院校出据相关学籍证明),不受生源地限制,不受执业资格限制(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在录用后两年内仍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具备副高及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具有中级特殊紧缺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学历可适当放宽;

  6、获得院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市直和旗区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现有在编在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该招聘。

  (三)加分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四大主体少数民族(蒙古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1日至6月10日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陆鄂尔多斯市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erdsrsrc.com),下载报名登记表并填写打印两份,将在现场资格审核阶段使用,请注意保存。

  三、招考程序

  (一)资格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6月11日-6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现场审核地点:康巴什新区公共卫生大厦10楼1005室

  现场审核时,报考人员须持以下材料:《鄂尔多斯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考录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第一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专升本同时需要提供专科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确认件等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本人近期白底免冠二寸彩照3张。同时交考务费。

  

  特别提示: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审核通过者登陆鄂尔多斯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erdsrsrc.com)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和其它证件)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二)考试

  1、笔试

  考生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择优录用。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资料,笔试考卷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一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录取招考名额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考生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登录鄂尔多斯市卫生局官方网站(http://www.ordoswsj.gov.cn)和鄂尔多斯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erdsrsrc.com)查询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

  面试考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专业知识技能,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与应变能力。

  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加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名额的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范围(体检由市卫生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按成绩由高往低择优选录取。如拟招考人选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并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局网官方网站( http://www.ordoswsj.gov.cn)和鄂尔多斯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erdsrsrc.com)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如无异议,由市卫生局通知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及聘后待遇

  一经录用,实行聘用制,由市编办、市人社局审核办理有关手续,纳入本单位编制管理,其工资按同级同类人员套改。工资由市财政按月核拨发放,签定聘用合同的录用人员,五年内不准调离,否则其聘用合同自动解除。

  五、监督

  1、鄂尔多斯市卫生局组织招录工作,市纪检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和巡视工作。

  2、对提供虚假应聘信息和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开考录领导小组

  组  长:何  涛     市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耐日拉图  市纪委监察局副局长  

              陈慧荣     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贾向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春生     市财政局副局长

          边  东     市卫生局副局长

  公开考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卫生人才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边东兼任,副主任由徐健、刘杰、张海燕、娜仁格日勒兼任。负责本次医务人员考录工作的日常事务和监督考核。

  咨询电话:市卫生局401室       0477-8588401

  市公共卫生大厦1005室0477-8395405

  联 系 人:哈  斯   13604773080

            薛丽霞   15049495585

  

  鄂尔多斯市卫生局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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