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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安新县中医医院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5-31 09:16:07

安新县中医医院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服务于现代化建设和满足人民群众卫生需求为出发点,以优化卫生人才资源配置,提高卫生服务质量为核心,坚持“客观、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部门协调,上下配合,认真做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尽快充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进一步增强我院的服务能力,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促进我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圆满完成,成立安新县中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薛  淼
    成  员:邵  春    高克斌    马  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院办室,办公室主任由马梅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各科室抽调。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资格准入、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四、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7名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其中临床医学专业3人(内、外、儿科各一名),医学影像2人(男),麻醉科师1人,护理专业1名(男)。
五、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省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本二”以上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生,重点为临床医学(含中西医结合)、中医学、医学影像专业。
(三)已在我院就业(工作)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六、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无重大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记录。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专业。
(四)在综合得分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有执业资格者。
(五)年龄要求:原则上掌握在30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适当放宽。
(六)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七)服从工作安排。
七、招聘程序、办法及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报名采取相对应专业报名的形式,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专业。
2.报名所需提交材料:根据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携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同底),填写《安新县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申请表》(报名时领取)。
3.应招人员中已婚的,需提供由当地乡镇政府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的证明材料。
4.为了吸引高学历人才,可由卫生局携两院有关人员直接进入我省医学高等院校或各大医院,实施现场招聘,具有副高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符合岗位专业要求者,经考核合格,报县政府同意后,可免试直接聘用。
5.资格审查:由安新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和考核方法
1.考试形式
由县领导小组组织招考,采取笔试、基本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三种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由上级考试院提供。
2.考试内容
笔试为相关的医学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技能操作考试为专业资格证基本技能操作考试大纲相关内容;面试为综合素质。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
笔试、基本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
(3)综合分数计算方法
综合分数=笔试成绩×60% 基本技能×30% 面试成绩×10% 加分。
5.原则上掌握按岗位1:3以上比例开考。笔试后按招聘指标从高分到低分进入基本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
6.加分条件
在综合得分的基础上: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应聘人员加3分。
(四)聘用办法和原则
综合得分60分以上为及格线。得分60(含60分)以上按报考专业从从高分到低分拟定聘用名单。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聘用。招聘人员名单确定后,由领导小组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五)体检与审查
根据综合分数,按照职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行负担。
八、优惠政策
“本一”类院校毕业生一次性给予3万元住房补助或安置配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住房补助或安置配偶。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过笔试、技能操作考试、面试、体检合格后,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聘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过县政府批准聘用者,列入卫生系统事业编制管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试用期为一年。
十、服务要求
招聘到我县医疗卫生单位上岗时,根据各医疗卫生单位需求状况由卫生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工作合同,必须在我工作至少满5年。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工作接受人大、纪委的全程监督。
(五)此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职能和业务范围,分别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5336615
          县监察局:5324533
          县卫生局:5300101
注:医院联系电话0312-5321882  马主任
有意者请将简历发至axxzyy@yaho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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