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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市社会福利院2012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2-05-25 14:22:36
衡阳市社会福利院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市社会福利院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民政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受过刑事处罚、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审查,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衡阳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具体时间:5月24日—6月1日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日—6月4日8:30—18:00(中午不休息),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衡阳市民政局人宣科705室
3、联系电话:0734-8860056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提供近期正面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达5:1以上方可开考,如果低于5:1,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开考或核减招聘职数。
(四)考试方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总成绩70%,面试占总成绩30%。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由市社会福利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内容包括: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笔试采用纸笔作答方式,在答题纸上作答。题型为单项选择题,每个专业100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由市民政局人宣科提前两天电话通知考生到报名点领取。
笔试成绩公示3天。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与招聘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实行结构化面试,时间为十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内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分数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体检工作由市社会福利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如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再从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阳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办理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进编等相关手续;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不予办理进编等相关手续。
五、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纪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市纪委负责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市纪委:8866741
市人社局:2896686
市民政局:8860056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衡阳市民政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衡阳市社会福利院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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