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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5-02 09:00:59

根据《吉林省残联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工作人

 

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隶属于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是全省唯一一家融医疗康复、社会康复、教育康复和职业康复为一体的省级残疾人康复中心。位于长春市光谷大街与飞跃路交汇处。中心于2009年4月立项筹建,是"十一五"期间省政府十大民生工程之一,中心建筑面积16000多平方米,拥有床位150张,配备神经电生理学检查系统、等速肌力测试训练系统、IPR训练系统、电动升降可折叠PT训练床、超短波治疗仪、自动蜡疗制备系统、磁疗、德国菲滋曼理疗工作站、德国菲滋曼吞咽治疗仪、中药熏蒸及800速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德国西门子彩超、日本东芝DR、德国奥托博克假肢矫形器制作等一系列国内外先进设备,采取机构康复、社区康复、家庭康复、上门服务、信息服务等康复途径满足残疾人的康复需求,2012年6月将投入使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对象、范围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残疾人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二)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省招聘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日,并完全符合本公告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

 

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2012年4月27-5月5日到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长春市人民大街1680号)341室报名,报名时间为9:00-16:00(劳动节期间休息)。报名人员需填写《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并送审。

 

咨询电话:82713264-8016

 

四、待遇

 

经相关环节录聘后,严格执行政府人社部门用工保障制度,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到人社部门备案,办理五险一金。

 

附:

 

1、《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吉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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