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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市天心区2012年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简章
发布时间:2012-04-23 15:24:25

经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0名卫生监督协管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医学、食品工程或法律类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3、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6、具有报考岗位的从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长沙人事信息网(www.crxx.com)、天心区公众信息网(www.tianxin.gov.cn)等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8日-4月28日(每天上午8:15-11:45、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

    2、报名方式:报名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由本人携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有关资质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彩色同底一寸照片2张到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局2216办公室(长沙市湘府中路298号长沙市天心区机关大楼南栋2楼,联系电话85899214)进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通过天心公众信息网下载表格进行填报,并发电子邮件到ctx065@126.com。报名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笔试
    选用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5方可开考。笔试科目满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内容和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用人数和入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有关资质证书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和试用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在单位或学校的品行表现、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等。经考察合格者,进行试用。试用时间为半年,期间享受同类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表现以及干部群众评价提出是否合格的试用意见。

    (七)公示

    试用合格者,经区卫生局局务会议审定后,在天心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考试、体检、考察和试用无合适人选时,均可实行空缺。

    五、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全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参照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工资标准,工资1800元/月,其中60%为基础性工资,40%为绩效工资,由用人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加班费每月不超过200元,按实际加班情况发放。依法购买五种保险,年度奖金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平均绩效考核奖金标准发放。

 

长沙市天心区卫生局

201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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