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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琼中县2012年人才(北京)引进简章
发布时间:2012-04-13 13:44:25

一、引进人才的数量范围

本次引进的人才主要面向中国政法大学及北京其他高校的应届及往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引进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二、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三)勤奋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

(四)思想品德好,公道正派,为人诚实,作风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

 (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六)身心健康;

(七)学历要求: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八)专业要求:法律(通过国家司考优先)、城建规划、测绘工程、环境保护、农业、审计、财会和医学类等相关专业;

(九)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77年4月30日后出生);

(十)其他要求:海南琼中籍考生优先考虑。

存在下列情况者不予受理:(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2)在党纪处分期限内的和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3)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引进人才的方法步骤

(一)报名方式分为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

现场报名:直接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2012年琼中县人才(北京)引进登记表》,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网上报名:登录琼中党建网(http://www.qiongzhongdj.gov.cn)

下载《2012年琼中县人才(北京)引进登记表》,填写好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qzxwzzb@163.com,同时,将《登记表》打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现场报名时间内送到现场报名受理地点。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4月27日下午17:00。

(二)报名时应提供有关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相关证明材料;②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③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表现情况鉴定,中共党员的,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的证明材料;④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3张。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具体程序如下:资格初审——选拔(笔试、面试)——考察考核——组织体检——公告试用。

四、引进人才的福利待遇

本次引进的人才,根据个人专长特点和县内编制、人才需求情况,按有关规定统一调配使用。

(一)福利待遇。本次引进的人才,实行试用期,时间为一年,试用期间,均安排到本县事业单位工作,其工资及福利待遇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

1、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引进人才试用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副科级管理人员工资待遇,同时给予每个月1000元的食宿补助,并报销录用前来我县的车旅费。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转正定级,结合本县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安排到公务员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并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一次性发放每人2万元的安家费;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按《服务协议(试用期)》规定终止服务。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并签订《服务协议(正式)》的人才,优先安排申购本县经济适用房。引进人才在成功申购经济适用房或安排入住县周转房的,不再享受每个月的食宿补贴。

(二)服务期限。引进人才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县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服务协议(正式)》,明确服务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本县服务期不满5年的引进人才按《服务协议(正式)》规定取消其相关优惠待遇,并承担相关责任。

(三)管理使用。本次引进的人才均纳入县科级领导后备干部进行管理和培养,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为了让广大考生充分了解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各项事宜,海南省琼中县委组织部拟定于2012年4月底或5月上旬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举办人才引进工作见面会,欢迎广大考生届时前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琼中县委组织部黄贻亮、杨文;

联系电话:0898-86229565、86286610。

 

                 琼中县人才(北京)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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