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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2-03-31 16:17:21

根据《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26名,其中:麻醉科学1人,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专业1人,临床医学17(其中6人限福泉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人,医学检验1人,护理学6人,详见《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3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2009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计划
由市招考(聘)办编制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报招考(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并按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相关信息在省、州、市等媒体上公布。考生可以登录福泉市人民政府网查询详情。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 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招考(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2012年3月26日至3月30日的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一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报名费后予以确认。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2年4月11日至4月13日的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过时不再发放;可以代领,代领人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持领取考生的发票或《身份证》原件
准考证发放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调科(四楼)
2、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会议室(五楼)。
3、报名要求: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福泉市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持本人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第二代证)、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福泉市内在编在职人员须同时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招考(聘)办与用人单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报市招考(聘)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方可参考。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 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招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需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职位计划数至规定比例。对于无 法调剂而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紧缺专业职位,经市招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放宽比例开考,但原则上须形成差额竞争。
(三)加分(不重复累计加分)

1、对生源地或现户籍地在黔南州范围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算前)中给予加2分的照顾。
2、具有中级职称考生在笔试成绩(折算前)中给予加2分,具有高级职称考生在笔试成绩(折算前)中给予加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的同时还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第二代证)原件及复印件,原籍不在黔南州内,现户籍迁移至黔南州的考生还需提供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须填写统一格式《福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在笔试前统一由招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予以加分。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凭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第二代证)原件和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开考后30分钟未到考场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面试按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笔试试卷和面试试卷由市招考(聘)领导小组统一制定,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标准。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科目为相关学科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技能,分值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人选按照招聘职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按放宽比例开考的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按学科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本职位规定所有科目及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科目或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数按照计划招聘职位人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如果某职位进入体检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分者列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 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医院为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医院由市招考(聘)领导小组临时确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该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递补(综合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分者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市招考(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在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市招考(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6、2009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凭就业推荐表报名的考生,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未能取得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的;
8、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人员或经市招考(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八、聘用审批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将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市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送行政主管部门、市招考(聘)办审核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并由招考(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 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5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0854)2220185
监督电话:(0854)2215317
十、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2:《报名表》附件3:《加分表》

 

福泉市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
(代)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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