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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梓潼县2012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3-30 15:58:44

中共梓潼县委组织部/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梓潼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改善和优化人员结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梓潼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梓人发〔2007〕1号),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梓潼政务网zitong.my.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定向和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包括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见附表各岗位要求。

2.年龄: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审批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其他人员30周岁以下。单位另有年龄要求的见附表;

3.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

4.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时间(即2012年4月8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6.本市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1日至4月8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网络报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2年绵阳市涪城区、北川县、三台县、盐亭县、梓潼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30KB)。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4月1日至4月9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2年绵阳市涪城区、北川县、三台县、盐亭县、梓潼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2年4月1日至4月10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职位调整情况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聘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或取消该职位聘用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考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退费。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梓潼政务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4月23日至4月27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所有操作,否则,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公共科目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考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60%。所有岗位都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按招聘岗位分为教育专业技术岗位、医务专业技术岗位、护理专业技术岗位、其他岗位四种类型。考试内容为:

教育专业技术岗位:《教育学基础知识》;

医务专业技术岗位:《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专业技术岗位:《护理基础知识》;

其他岗位: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2.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

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近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经审批后可合并招聘;个别紧缺专业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除上述情况外,其余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

调剂、调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情况在梓潼政务网公布。

3.笔试考试时间为2012年4月28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上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笔试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参加面试考试资格复审人员,面试考试资格复审人员比例为:

招聘人数与实际参考人数比例为1:3-1:10(不含1:10)的,面试考试资格复审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10-1:20(不含1:20)的,面试考试资格复审比例为1:4;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20及以上的,面试考试资格复审比例为1:5。

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3以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批准进入面试考试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其他达到1:3及以上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面试考试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

5.笔试考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考试资格复审的情况请报考者于2012年5月25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站提示操作步骤进行查询。

(二)面试考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先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通知将于2012年5月25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考生应按面试资格复审通知,携带《2012年绵阳市涪城区、北川县、三台县、盐亭县、梓潼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本市辖区内达到服务期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中小学教师报考,须征得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3〉委培生、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证书或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2、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给《面试考试通知书》。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面试考试者,收取面试考试费80元。

3、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考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试考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面试考试通知书》指定的考点参加面试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试资格。

4、面试考试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批准后可开考,但参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规定分数。

5、参加面试考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于面试后5日内在梓潼政务网公布。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考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在梓潼政务网公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管理权限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体检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报考条件、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非在职人员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按管理权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核。 

八、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梓潼政务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聘岗位等,并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应在公示期满后20日内办妥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或就业派遣手续,并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招聘单位;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办妥派遣手续,并将档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招聘单位。逾期未将档案和有关材料送招聘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办理聘用手续,由此出现的空缺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协商确定。

招聘单位应在公示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除取消其聘用资格外,2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

招聘单位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通知,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为审批后1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办理核定工资、上编制、人事代理等有关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同时,从本次招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公告的招聘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梓潼县监察局   0816-8212042

咨 询 电 话: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0816-8212312

附件:梓潼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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