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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2012年第二轮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2-06 09:03:49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简介

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是浙江省省属三级甲等医院,单位位于温州市,并有一分院在杭州市江干区。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全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见附件1。

应聘人员除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应聘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

(二)英语等级须通过大学英语六级(2006年及以后,大学英语成绩为425分及以上);留学回国人员要求雅思平均6.5分或新托福90分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温州医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zmc.edu.cn/)。

2、中国眼视光网网站(http://www.eye.ac.cn,招聘求职栏目)。

其中,中国眼视光网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指定平台。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月18日— 2012年1月26日(以邮件显示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1)网络报名:lxy_work@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姓名+应聘岗位。(用WORD以附件形式发送个人简历,邮件发送是否成功以人力资源部回复为准,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院人力资源部联系确认)。

(2)现场报名:携带个人材料至医院9号-608室人力资源部报名。

3、每位应聘者要明确申报岗位,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简历;一寸照片1张;前后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身份证等证书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代表性论文或著作、科研情况、荣誉、获奖证明文件或复印件等。

(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上材料,包括各种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网络报名人员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确实无法提供扫描件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和一个调剂岗位,并在报名表上注明是否服从医院安排。之前投过简历者需要根据本通知公布的招聘岗位重新填写报名表报名,报名资格以报名表为准。

(三)资格审查

医院将于2012年1月30日前在医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结果,并确定笔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考核安排。

全部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原则上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相关信息将在指定网站进行公布,并通知相关人员。

部分岗位如合格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但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用人实际情况需要按实际报名人数继续组织考试的,经我院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在指定网站发布补充性公告。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招聘条件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不安排笔试。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需笔试的的人员,面试成绩(不折合)即为其总成绩。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相关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5小时。

笔试预计于2012年2月初举行。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通知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项安排以通知为准。

面试前,入围面试人员应前往招聘单位工作地点接受资格复审。所有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英语六级证书、就业推荐表、就读学校政审意见等材料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自动丧失面试资格,医院可根据笔试成绩安排人员递补。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以及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反应性等情况。各岗位入围体检环节人数按1:1比例确定。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进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医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医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提供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时如尚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至少必须保证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前,提供该项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医院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地址:温州市学院西路270号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人力资源部

邮编:325027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77-88068837  

E-mail:lxy_work@126.com 

 

 

  

温州医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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