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详情
河南省沁阳市2012年公开招聘医学类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2-02-03 11:40:56

河南省沁阳市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简章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沁”战略,经中共沁阳市委、沁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全日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到我市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工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理学类、医学类、文学类、农学类等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全日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且符合拟聘用岗位的专业要求,个别紧缺岗位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必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2年7月1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主要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本次招聘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报名
为方便考生招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2年元月20日至2月29日。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专业,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方法:网上报名需登陆沁阳市人民政府网(www.qinyang.gov.cn)或“人才兴沁”战略网(www.rcxq.gov.cn),下载《沁阳市2012年公开招聘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进行填写,并附1寸照片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qypxk@163.com)。现场报名请携带有关资料原件到沁阳市委组织部干部培训科报名。咨询电话:0391-5656306。
4、提交资料。网上报名人员须于2月29日前,将有关资料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或现场送至沁阳市委组织部。报名情况自2月20日起每天更新,请及时登录“人才兴沁”战略网进行查询,如有异议请及时电话咨询。邮寄地址:河南省沁阳市委组织部干部培训科,邮编:454550。资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5张;已婚的提供计划生育证明(须县级以上计生部门盖章);已参加工作的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学校出具何时毕业的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除学历、学位证以外,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初审、复审两个阶段。
1、资格初审。根据报名人员提交资料情况,由沁阳市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于2012年3月10日在沁阳市人民政府网和“人才兴沁”战略网上公布,《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同时网上发布。
2、资格复审。所有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网上报名考生面试前须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留学回国人员除学历、学位证以外,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未提供原件者,一律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拟聘专业名额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1.5方可进行面试。达不到比例的,从报名人员中增补,或者递减该专业岗位名额,或将其名额调剂到其它专业。
3、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原始分为100分,时间10-15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方面。
4、面试设合格分数线,面试前进行公布。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一律不予以聘用。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沁阳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面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按拟招聘专业岗位名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并进行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形成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过体检、考核合格者,在沁阳市人民政府网和“人才兴沁”战略网上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招聘博士和硕士研究生财政全供事业专项编制,聘用后根据专业特长,派驻到市直单位紧缺岗位工作。聘用人员除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外,硕士、博士研究生每年分别享受市政府工作津贴5000元、10000元,补助年限为3年;沁阳籍以外聘用人员可提供3年免费住房。
五、其他
本公告由中共沁阳市委组织部、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沁阳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河南省沁阳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