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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201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1-12 08:55:43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4名(含研究生学历37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及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省文明医院、爱婴医院、平安医院、绿色医院、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卫生部内镜专业技术培训基地、宁波市职业病医疗救治中心。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补助。

   医院核定病床800张,实际开放床位880张,设有内、外、妇、儿、重症监护室等24个病区及手术麻醉科,开设60多个专家专科门诊。医院现有职工1114人,高级职称192人,中级职称276人。近年医院在人才培养和引进上加大力度,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妇产科、骨科、肿瘤科、检验科等均引进了博士或博士(后),全院拥有硕士以上人员99人,其中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2012年专科以上应届毕业生)

招聘

岗位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护理

30(其中助产8人)

病房护理工作

专业:护理及助产;

学历(学位):大专及以上

浙江省,

其中本科面向全国

电生理科

1

该科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管理及教学、科研等工作

专业:心电学专业;

学历(学位):本科及以上

全国

超声科

1

该科诊断、教学、科研等工作

专业:超声或医学影像;

学历(学位):本科

全国

康复科

2(其中1人为康复治疗专业)

该科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专业:康复医学及康复治疗;

学历(学位):本科及以上(其中康复治疗专业要求大专以上)

全国

财务科

1

贯彻落实财务工作制度、负责医院财务工作

专业:财经类;

学历(学位):本科及以上

全国

后勤保障部

2

从事设备维修、保养等工作

专业:生物医学工程;

学历(学位):本科及以上

全国

(2012年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招聘

岗位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脊柱外科、肝胆外科、胸外科、泌尿外科、消化内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耳鼻喉科、眼科、影像科等

12

各专科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专业:各相关专业;

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

全国

护理

2

护理教学、科研等工作

专业:护理专业;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全国

急诊内科

2

急诊病人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专业:急诊医学及相关专业;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全国

肿瘤外科

1

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专业:肿瘤外科学及相关专业;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全国

普外科

1

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专业:普通外科学及相关专业;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全国

肛肠外科

2

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专业:肛肠外科学及相关专业;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全国

妇产科

3

该科日常临床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专业:妇产科学;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全国

麻醉科

2

日常麻醉、教学、科研等工作

专业:麻醉学;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全国

肾内科

1

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专业:肾病学及相关专业;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全国

ICU

1

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专业:重症医学及相关专业;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全国

儿科

1

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专业:儿科学及相关专业;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全国

整形外科

1

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专业:整形外科学及相关专业;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全国

口腔科

1

该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专业:口腔医学(颌面外科方向);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全国

听觉及平衡医学中心

1

临床检测、诊断、治疗、科研等工作

专业:耳鼻喉科学、听力学及相关专业;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全国

影像科

1

该科影像诊断、教学、科研等工作

专业:医学影像;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全国

药剂科

1

临床药学工作

专业:药学;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全国

超声科

1

该科诊断、教学、科研等工作

专业:超声或医学影像;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全国

检验科

1

从事检验医师工作

专业:临床医学或临床检验,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全国

临床微生物科

2

从事临床微生物检验工作

专业:临床检验及相关专业;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全国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至2012年1月15日(上午8时-11时,下午2时-5时。2月3日第23届大中专毕业生洽谈会现场也接受考生报名)。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宁波市人民路247号绣山医学楼五楼),其中2月3日上午报名地点在宁波市国际会展中心(第23届大中专毕业生洽谈会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摊位),电话:0574-87355643,邮箱:ndfyrs@126.com,联系人:陈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人事信息”栏目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已填报其他市级医院的考生不能同时填报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4、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2号)规定,收取笔试考务费80元(每科40元)。

      5、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6、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根据往年岗位报名的特殊性,护理(助产)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放宽至不能低于2: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该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7、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人事信息”栏目上公布。

      8、笔试准考证的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和招聘单位出具的考务费收据于2012年2月3日(上午9时—下午2时)在宁波市国际会展中心(第23届大中专毕业生洽谈会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摊位)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分为专业科目和英语科目,对少量岗位(如:财务等岗位)的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参考公务员考试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内容)。笔试时间初定为2012年2月9日下午,考生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人事信息”栏目上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考生可登陆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人事信息”栏目查看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355643

 

附件: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0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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