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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省安阳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2-01-06 08:58:13

  根据《安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安政办〔2006〕49号)和安人〔2007〕35号文件规定,并经市政府同意,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个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市航空发展建设办公室招聘49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9名。其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名(市社会保障基金稽核中心1名,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名,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5名);市林业局4名(市林业技术推广站2名,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1名,市营林站1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3名(市煤炭工业发展服务中心3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4名(安阳博物馆2名,市民间艺术博物馆2名);市畜牧局10名(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名,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3名,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验验中心3名,京珠高速河南省安阳市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2名);市航空发展建设办公室6名;市环卫处5名(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管理站5名);市残疾人联合会10名(市第二人民医院10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具体条件见推荐《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岗位要求学历及相应的专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2011年12月30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林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畜牧局、市航空发展建设办公室、市环卫处和市残疾人联合会根据审定的招聘计划,对招聘岗位、数量、条件、考试考核的内容和范围以及报名办法等内容在《安阳日报》、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媒体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根据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的要求,报名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1、报名时间:2012年元月30日至2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
  a、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和报到证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
  b、招聘岗位有相关资格证书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并现场采集人像。
  本次招考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收费标准:报名考务费72元,进入面试程序者按有关规定另行收取面试相关费用。
  (5)应聘人员于2012年2月9日持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纪检委联合委托外地市组织命题和阅卷工作。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方式。
  (1)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申论》满分100分,两科满分共200分。(卫生系统医学类不考《申论》,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
  笔试在安阳市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两证(准考证、身份证)入场考试。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成绩于2012年2月20日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招聘单位张榜公布,同时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市纪检委负责全程监督。
  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以招聘专业相关知识为主。面试成绩分别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榜公布,同时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岗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如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分数高者为拟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报考的岗位类别,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具体标准和办法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中有关规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体检结果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共同实施。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报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照同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调剂。
  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资料的形式进行,对个别考核对象可采取走访毕业院校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
  (五)公示招聘结果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榜公示,同时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聘用合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鉴证。新聘用的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参加聘用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
  咨询电话: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2-2209613
  安阳市林业局 0372-2163882
  安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0372-3700029
  安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0372-2550499
  安阳市畜牧局 0372-2163259
  安阳市航空发展建设办公室 0372-2559225
  安阳市环卫处 0372-5951179
  安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市第二人民医院) 0372-3276872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0372-2209611

2011年安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市残疾人联合会(市二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单位
性质
岗位名称
拟聘
人数
资格条件
专业
学历
其他条件
差供
医师
4
临床医学
本科
以上
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医师
1
医学影像学
本科
以上
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医师
1
眼科
硕士研究生
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医师
1
内科学(西医)
硕士研究生
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医师
2
外科学(西医)
硕士研究生
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专业技术岗位
1
会计
本科
以上
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备注: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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