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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第一医院2012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12-01-05 08:48:29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同意,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宁波市第一医院是浙江省最早创立的一家公立医院,目前已发展成为宁波市规模最大集医疗、科研、教学和预防等任务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之一。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财政补助。医院主要承担着为宁波市人民的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开展医学研究,从事医学科研活动,开展保健与健康教育。医院现有研究生学历以上20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5人,硕士研究生180人;高级职称人才356人,其中正高级职称人才108人,副高级职称人才248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医院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眼科治疗师 1 负责眼科患者的基本治疗和处理 本科:临床医学 面向 浙江省 生源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血液实验室(细胞遗传学) 1 收集和回顾质量评价资料,完成所有实验,并做到结果报告的准确与清晰。
睡眠中心监测 1 负责患者的基本治疗和处理
心电科 2 负责患者的日常常见和多发病的初步诊断和处理
新生儿科 1 负责患者的基本治疗、诊断和处理
急诊科 1
听力测试 1
影像科 1 负责对前往放射科内检查的病人进行技术操作、仪器使用、保养和维护。 本科:影像学(技术)或临床医学
药剂科 4 负责药品统计、药品调拨、新药通知、备用药检查等。 本科:药学
全科病房 2 负责患者的基本治疗、诊断和处理。 本科:中西医结合专业
设备科 1 负责保质、保量地维修设备并进行必要的计量检测 本科:生物医学工程
检验科 1 负责特殊检验的技术操作和特殊试剂的配制、鉴定、检查等。 大专及以上:医学检验或医学检验技术 面向 浙江省 (户籍) 1.有在浙江省内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从事医学检验工作1年以上;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
医患关系 办公室 1 日常处理医院医疗纠纷工作,适宜男性。 本科及以上:法律或卫生事业管理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历届不限);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
护理 85 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任务,严格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保证安全。 大专及以上:护理学 本科面向全国(户籍);大专面向浙江省生源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5 面向 全国 (户籍) 1.有在浙江省内三级综合性医院从事护理工作2年以上; 2.具有职业护士资格;                         3.年龄32周岁以下(1980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2年1月10日至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2012年2月3日宁波市第23届大中专毕业生洽谈会现场(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宁波市第一医院摊位)也接受考生报名。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第一医院:宁波市柳汀街76号,宁波市第一医院行政部二楼(活动中心),电话:0574-87304032、87085007,联系人:徐海娜老师。
  3、报名办法:填好报名表(附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协议书(应届生)、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医院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针对护理(助产)岗位往年报名情况,本次招聘护理(助产)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放宽至不能低于2: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1月17日在宁波市卫生局网站上公布,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月3日宁波市第23届大中专毕业生洽谈会现场领取准考证(宁波市国际会展中心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宁波市第一医院摊位)。
  (二)考试   
  医院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宁波市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及英语。对少量岗位(如:医患关系办公室等岗位)的专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参考公务员考试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内容)。笔试每门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护理及助产岗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月15日在宁波市卫生局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医院网站上查询《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考生可在3月15日登陆宁波市卫生局网查看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医院网上查看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医院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卫生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宁波市卫生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347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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