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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五指山市2012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1-12-15 09:20:59

           为充实五指山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解决卫生专业人才紧缺问题,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省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30人)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10人,护理专业10人,助产专业4人,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专业1人,医学检验专业2人,中医学(针灸、按摩)1人,医学影像1人,计算机专业1人。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无重大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记录。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专业。

  (四)学历要求: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生,其中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中医学(针灸、按摩)、医学检验、计算机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护理、助产、医学影像专业要求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五)35岁以下(含35岁),即1976年12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5岁,即1966年12月1日后出生。为了吸引高学历人才,对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符合岗位专业要求者,经考核合格可免试直接聘用。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1年12月21-29日。

  (二)报名地点:五指山市卫生局办公室。

  (三)报名提交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同底),填写《五指山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报名申请表》(报名表到五指山市卫生局领取)。

未婚人员出具未婚证明,已婚人员,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的证明材料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考试

  (一)考试形式:笔试、基本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二)考试内容:笔试为相关的医学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技能操作考试为专业资格基本技能操作考试大纲相关内容;面试为综合素质。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基本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

  综合分数计算方法:

  综合分数=笔试成绩X60%+基本技能X30%+面试成绩X10%+加分。

  (五)各专业岗位按报名人数1:3以上比例开考。笔试后按招聘指标从高分到低分进入基本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护理、助产专业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其他专业按1:2的笔试的比例进入基本操作和面试,最后一名基本技能和面试入围者笔试成绩分数相同的一并入围。

  (六)加分条件:在综合得分的基础上少数民族应聘人员加3分;具有执业资格应聘人员加3分。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只实行一项加分。

  五、聘用办法

  综合得分60分以上为及格分。得分60(含60分)以上按报考专业从从高分到低分拟定聘用名单。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聘用。在综合得分同等的情况下,有执业资格者优先聘用

 六、体检

  根据综合分数,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海南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从参加综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己负担。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五指山市政府网站及卫生局进行公示,介绍社会监督,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八、服务要求

  经过市政府批准聘用者,列入卫生系统事业编制管理,由市卫生局根据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需求状况统一安排上岗,试用期一年。被聘用人员与市卫生局签订工作合同,必须在我市工作至少满5年。

  本公告由市卫生局(8663821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879182)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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