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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东乡县2011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1-12-12 09:28:04

       根据《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0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近五年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近三年内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已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条件

        具体详见《东乡县201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开报名

        (1)报考人员按《岗位表一》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招聘岗位有其它条件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件(①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②执业资格证书等)。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由本人填写《东乡县201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人仅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9日- 12月21日17:00止(星期一至星期三);

(3)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内),如发现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5)报名费:80元/人(赣发改收费字[2007]1449号文);

(6)本县卫生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7)报名人数与拟招岗位人数不足3:1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特殊情况,短缺专业人才,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

(二)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的研究生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考核体检程序(占该岗位名额且优先)。但必须在考核政审前将人事档案转至县人才交流中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分值各100分。《公共科目》占笔试成绩的20%、《专业科目》占笔试成绩的80%。

《专业科目》分为:⑴内科(含特检)业务知识⑵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业务知识⑶西药剂业务知识⑷检验业务知识⑸护理业务知识⑹影像业务知识⑺B超业务知识⑻麻醉业务知识⑼五官科业务知识⑽妇产科业务知识⑾儿科业务知识⑿外科业务知识⒀临床(西医)业务知识(乡镇卫生院)等13个专业出卷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内容①医生职业道德(30分)②卫生法律法规(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母婴保健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60分)③时事政治(10分)。

(2)考试时间:2011年12月25日(星期天)上午9:00-11:00《专业科目》,下午2:30-4:00《公共科目》。

(3)考试地点:县实验小学。

(4)12月23日报考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5)2011年12月27日在东乡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考生总成绩(公示7天)。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20%+《专业科目》成绩×80%。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和引进人才优惠政策,按计划招聘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依次为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第一学历高者优先,年龄轻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统一在东乡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5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或辞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与其终止人事关系。

         报考县直医院CT(X光)、外科、儿科、妇产科和乡镇卫生院人员录取后由高分到低分优先选择相关单位(详见《东乡县2011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二、表三》)。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聘用合格人员。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经县招聘办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人员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招聘工作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东乡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维权 副县长

成  员:刘辉球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徐学文 县监察局局长

        饶小平 县卫生局局长

       汪永昌 县编办主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邹发明 县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揭玉芳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刘辉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其它事项

(1)本《通告》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县招聘办:0794-4278032

县监察局:0794-423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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