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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1-11-18 08:43:34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拟公开考核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省残疾人联合会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网[www.scdpf.org.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以下简称“医院”)。

单位性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实行“核定收支,定额补助”的预算办法。

单位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八一路81号。

        主要职能: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是由中央军委决定,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援建,成都军区承建的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重大项目,该项目是一项政治工程、福祉工程、爱心工程,凝聚着中央军委、解放军四总部、中国残联、成都军区和四川省委、省政府对“5.12”汶川特大地震伤残人员的深情厚爱。中心投资近4亿元,2010年5月,按军队标准通过项目验收并评为优质工程,2010年6月移交四川省人民政府并投入使用。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位于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成都国际医学城”内,占地185亩,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有病房楼、门诊楼、康复楼、医技楼等11幢单体建筑。中心拥有床位500张,配备核磁共振、CT机、彩超、机器人、康复水疗室等高档康复医疗设施设备,是全国规模最大、设施设备最齐全,融康复、医疗、科研、培训为一体的省级残疾人康复中心。中心拥有一流的建筑质量、一流的设施设备、一流的康复环境,采用无障碍人性化设计,完全满足伤残人员和其他病员的就诊、就医和康复的需求。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是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管理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肩负着为地震伤员和广大残疾人服务的光荣使命。在党和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中心遵循“康复为主、医康结合”的发展思路,立足四川,辐射西南,面向全国。将把中心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以康复医学为特色,集康复、医疗、科研、培训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综合性、区域性康复资源中心,为“5.12”汶川特大地震伤残人员和其他各类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综合性的康复医疗服务。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2011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特殊要求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医院)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和编制内招聘,招聘名额为3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6日8:00至18:00、11月27日8:00至18∶00。

报名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八一路81号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医院)。

(三)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本人提供的5年及以上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博士应提供具有2年及以上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研究生在教学医院实习视为本次招聘的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者对证明材料真伪负责,并对其真实性做出承诺。

6.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论文发表所载刊物的原件及相关页面复印件1份。

7.本人如实提供的主要工作业绩、工作表现、专业特长、科研及论文发表情况的文字材料,包括本专业工作时间(周数/年)、诊治(预防控制)人数(人次/年)、诊治疑难危重病例、实施较大手术、开展新技术、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科研获奖项目情况、公开发表论文论著情况等。报考者对以上材料的真伪负责,并对其真实性做出承诺。

8.《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式两份。

9.《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综合评审表》一式两份。

10.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要求条件,由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医院)负责的报名资格审查、确定考评对象、专家考评、考核审查和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审核、省委组织部审批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医院)成立报名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者填报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综合评审表》及按规定报考者须提供的所有证件、材料等进行审查。

(二)确定考评对象

        报名资格审查小组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按照考生所在医疗机构的等级由高到低;职称由高到低;任职年限由长到短;学历学位由高到低,全日制优先;科研、论文、获奖等方面成绩明显优先的顺序,并结合岗位人才结构需求,按照实际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2:1的比例(报考人数低于此比例的不受此限制)确定考评对象。

(三)专家考评

        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医院)确定专家考评组,由专家考评组对考评对象的专业技术水平、岗位胜任能力进行考评。

        考评方式:专家考评组在认真审阅每位考评对象按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和材料的基础上,结合岗位招聘要求,对报考者逐一进行面对面考核。考核结束后,专家组进行集体评议,按照考评对象的专业技术能力、岗位适应度等,并结合岗位人才结构需求,对每个岗位的考评对象进行排序。排序名单经专家组成员签字确认后,作为确定考核对象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

        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医院)制定考核方案,并组成考核组,根据专家组的排序,结合岗位人才结构需求,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确定考核对象,报经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审批后进行考核。

        由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考核组到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着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应聘的资格条件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

        通过考核,对不适合岗位人才结构需求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取消报考资格的,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依次等额递补考核对象。如该岗位所有考生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医院)根据考核情况,研究确定体检人员,报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审批。

(二)公布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

        根据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审批结果,在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scdpf.org.cn/)、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上向社会公布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医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报名者的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委组织部审批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职称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因报送省委组织部审批确认人员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医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委组织部审批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和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医院)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审核后,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报省委组织部审批确认。

        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医院)凭省委组织部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医院〉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人员以及通过省委组织部审批确认后未按时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评、体检、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28-82660072(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医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3325429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028-82660429 (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医院〉)。

 

附件:
1.《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2011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3.《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综合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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