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详情
海南医学院2011年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11-11-14 08:48:32

        因工作需要,我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89名,科研人员5名,教辅人员16名,财务专业技术人员2名,辅导员32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人数、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
(一)招聘职数
        专任教师89名,科研人员5名,教辅人员16名,财务专业技术人员2名,辅导员32名。
(二)招聘范围
        1.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含硕士)学历的专任教师、科研人员、教辅人员、学生辅导员及具有本科学历的教辅人员和财务专业技术人员。
        2.面向海南省高校本科毕业生或海南籍本科毕业生(二本以上学校)公开招聘招聘7名学生辅导员。
(三)公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较强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积极乐观,善于沟通。
        2.专业及其他要求见《海南医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应聘硕士辅导员岗位者应是医学(含医学方向)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毕业。应聘本科辅导员岗位,专业不限。
        3.全日制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博士毕业年龄不超过33周岁,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正高不超过50周岁,副高不超过45周岁,中级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1年11月25日。
        4.辅导员岗位应聘者须为中共党员,政治素质高,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等问题上能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从事学生管理干部的高度热情。
        5.本科学历应聘辅导员岗位者,在校期间,在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人民奖学金”评选中以及在各种学术类比赛中,至少获得上述一项校级荣誉或奖励,须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或团委出具相关证明。
        6.本科学历应聘者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425分以上(含425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不做要求。
(四)岗位待遇
        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二、招聘的具体程序和时间
(一)报名
        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海南医学院应聘报名表》各项内容以及彩色免冠1寸标准照(电子版),发至hainanyxy@163.com邮箱,并将报名表及相关附件材料、2张彩色免冠1寸照片邮寄至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3号海南医学院组织人事部(邮编571101),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11月25日(以收到报名材料的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898-66893750(张老师),0898-66893139(陈老师)。
(二)资格审查
        组织人事部负责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员名单,并于2011年12月2日前在学校的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前对初选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教学科研业绩等证书证件的复印件进行审查,面试时审查原件。
(三)考试
        1.博士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通过试讲答辩环节,采取一节理论授课方式(幻灯片)进行,确定拟聘人员。应聘科研岗位的博士毕业生,通过一次40分钟学术讲座的形式确定拟聘人员。由学校学术委员会、院务委员、教职工监督委员会负责考核。
        如应聘岗位属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招聘,博士应聘人员也需参加考试。
        2.硕士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考试形式与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其中,笔试分为综合理论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及心理健康水平测试。
        综合理论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和思想政治理论知识。
        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内容包括能有效利用互联网络获取相关信息内容并据此形成标准化综合文档报告,以及利用此文档信息资源形成标准化演讲稿,重在电子化办公能力考查。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者面试时须进行试讲答辩,采取一节理论授课方式(幻灯片)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专任教师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应聘科研人员岗位者面试时须进行实验操作考核及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动手能力和专业基本技能;应聘辅导员及教辅岗位者面试主要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
考试时间安排:
综合理论考试时间:2011年12月5日上午9:00-11:00;
计算机考试时间:2011年12月5日下午3:00-6:00;
面试时间为2011年12月9日上午8:30-18:00。
考试入围程序:
        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
依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选并于2011年12月7日在学校的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同时由组织人事部电话通知每位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笔试成绩计入总分。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计入总分,应聘者总分于2011年12月12日在学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于2011年12月13日组织相应的应聘人员在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内容等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核后,在本校人才招聘网站、中国研究生人才网站及中国高校教师招聘网站、中国高校招聘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
(六)上报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聘用
        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海南医学院2011年专任教师、科研人员招聘计划表

             2.海南医学院2011年教辅、辅导员招聘计划表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