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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仪陇县卫生局面向大专院校招聘卫生专技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1-11-09 08:47:44

         因工作需要,仪陇县县乡医疗机构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有关规定,面向大专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45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职位及数额

2011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参考。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和其它社会人员。

2、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自愿到仪陇工作;身体健康,无报考岗位限制的相关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能适应设岗地工作、生活环境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6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和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聘(录)用及考试资格尚在禁考期内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7、仪陇原在职在编辞职辞聘人员、公开招考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未满五年的。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与考点所在学校学生就业处联系,也可在仪陇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名。在考点所在学校学生就业处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17日—18日上午12:00;在仪陇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名的考生,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14 日— 15日上午12:00。

2、应聘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因人才缺乏难以达到3:1开考比例的特殊岗位,经人社部门同意可放宽到2: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招聘单位考点设置:

         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考试地点设在川北医学院,县中医院考点设在成都中医药大学温江校区(县中医院影像岗位招聘在川北医学院考点)。

4、报名注意事项

⑴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生报名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填写《2011年仪陇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3)考生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须提交本人学历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两张。201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

⑸所有考试招聘信息唯一指定发布网站是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以下简称仪陇人社网www.ylrs.cn)。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权重分别为60%、40%。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第五条第一款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规定,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精神医学专业本科的人员可直接考核聘用。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科目(四川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参考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为2011 年11月 18 日下午3:00—5:00。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第二日通过仪陇人社网(www.ylrs.cn)及考试地点张榜公布。

4、笔试开考后,若因缺考、违纪等原因导致报考某岗位的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考试仍然有效。

(二)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按各岗位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在公布笔试成绩时通知。

3、面试开考后,若因缺考、违纪等原因导致报考某岗位的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考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考核与资格复审、聘用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同层次同岗位中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三天在仪陇人社网上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二)考核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仪陇人社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资格复审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通过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用人单位凭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仪陇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期不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待遇与管理

1、被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转为正式在编人员。

2、被聘人员一律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合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3、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被聘人员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动。

八、考聘监督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公告解释

本公告由仪陇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十、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仪陇人社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人及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股:0817—7216861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817—515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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