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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川省崇州市医管办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1-10-26 10:13:17

        为积极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计划,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我市基层公共服务提供人才支撑,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定向在崇州市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进行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崇州市2011年公开定向本市大学生志愿者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一)规定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一)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截至11月7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dpta.gov.cn),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到崇州市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现场进行网上报名(地址:崇阳镇唐安西路128号——崇阳镇露萍广场右侧)。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崇州市2011年定向本市大学生志愿者招聘岗位表》(附件一)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崇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在报考者取得笔试成绩后组织进行。
3、报名缴费。应聘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缴费。应聘人员请按网络提示缴纳考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考试每科收费50元)。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公告内容,严格按公告要求条件进行填写后缴费,缴费成功除取消岗位者概不退费。缴费截止时间:2011年11月9日24时。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考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崇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1年11月15日至18日24时前,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考单位(028—82310393)。 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主考机关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1年11月11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于2011年11月18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一)考试
考试方式:笔试
考试时间:2011年11月19日上午。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考试科目分类设置(详见附件一)。A类为公共行业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C类为卫生医务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考试成绩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按照相关政策进行的定向招聘,所有参加考试的大学生不再进行加分。
考试成绩将于2011年12月4日在崇州公众信息网公布,也可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需要复查考分的考生,可于2011年12月6日—12月8日向崇州市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进行申报(地址:崇阳镇唐安西路128号——崇阳镇露萍广场右侧)。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与考试成绩同时公布。资格审查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则取消报考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由主考机关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根据考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考试成绩相同,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序;如两科相同,由人社部门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六、体检 
        应聘非教师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应聘教师岗位人员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向主考机关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考试成绩排名次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考机关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因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考试成绩排名次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主考机关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崇州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chongzhou.gov.cn)及崇州市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公示栏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生考试成绩排名次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市人社局审核确认。报考教师医务工作人员和管理岗位1-4的考生,将根据考生的最终成绩高低依次选择应聘岗位。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5年)制度。
十、纪律和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崇州市监察局电话:028-82272271)。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28-82208550
报名咨询电话:028-82310393


附件一:崇州市2011年公开定向本市大学生志愿者招聘岗位表
附件二: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公招人员考试考务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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