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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锦屏县2011年事业单位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
发布时间:2011-10-26 09:44:07

为深化我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州人事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州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57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锦屏县2011年事业单位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医疗卫生)职位表》),为做好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州户籍或生源系本州的应、往届中专(中专学历报考者以招聘职位表的条件要求为准)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本州外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户籍不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3、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且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此4类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其他招聘对象及条件等以《锦屏县2011年事业单位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医疗卫生)职位表》为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的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11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3、截止至本次报名时止已签约或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2008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告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日—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持毕业证、户口簿(集体户口复印件需加盖辖区派出所公章)、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岗位招聘条件所需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在职人员须持用人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县市所属单位还须出具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四项目人员”需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团委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5张,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100元。
考生预先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www.qdn.gov.cn)、锦屏县人民政府网(www.jpzf.gov.cn)下载《锦屏县2011年事业单位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医疗卫生)报名登记表》,统一用A4纸打印,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该报名表并在报名时提交;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本人报名;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考试的方式方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①某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在1:1以内的,报考人员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的,采取考核考察选拔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但拟聘用人选在校所有学科的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成绩单上学科成绩未标明成绩的,按优85分,良和中75分,及格60分计;补考合格的学科均以60分计),如报考人员学历低于大学专科的,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②某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在1:3以下(不含1:3)的,报考人员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的,不再组织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该职位报考人员学历既有大学专科又有中专或全部为中专的,则该职位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③如某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超过1:3及以上的,组织该职位所有报名人员进行笔试,再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考职位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为准)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
需进行笔试的考生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1年1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持报名收费发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五楼领取准笔试考证。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按工作岗位类别,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
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由锦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1年11月1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未参加笔试或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所考科目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或考核环节考生的除外)。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锦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分数为60分及以上的,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须达考生所在面试考场所有面试考生(不含放弃面试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入闱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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