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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2011年招聘保健医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1-10-20 10:08:38

        根据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遵义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教师实施办法》精神,遵义市红花岗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保健医生17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审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3、具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专任教师任职资格。
4、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录用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5、18周岁以上(199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6、报考幼儿教师的,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不限教师资格证书种类);报考保健医生的,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要求
1、报考幼儿教师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保健医生者必须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2、报名时考生不填报具体岗位,只按招聘职位类别填报。
3、各招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分别须达到1:3的比例,否则,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招聘职位进行取消或调整。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4日(星期一)至10月26日(星期三)上午9:00—下午4:30。
2、报名地点: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局人事教育科(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华南路71号,工人文化宫旁)。
3、报名要求:
报名时,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4、报名费标准:150元/人。
5、领取准考证:2011年10月28日(星期五)上午9:30至下午4:30在红花岗区教育局人事教育科领取准考证。
五、招聘岗位职数(见附表)。
六、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笔试
1、时间:2011年10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2、地点:遵义市新文小学
3、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文化知识,其中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0%,专业文化知识占笔试成绩的80%。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50%计入总成绩。
综合知识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其中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范围为: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专业文化知识内容:报考职位相应学科知识。
4、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员,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1、时间:2011年11月5日(星期六)上午7:30
2、地点:新文小学                                                                                                                                                                                                                            3、内容:
(1)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采取说课和幼儿“七项”技能等形式进行测试。说课为幼教大班内容。
(2)报考保健医生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试者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50%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2、按学校招聘职位数,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员。
3、体检不合格者,由本人书面申请可复查1次。
4、体检复查不合格者,从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5、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6、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
(四)考核(审查)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人员,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
(6)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
(7)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况。
2、考核(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该职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核(审查),合格者予以聘用。
七、聘用方式及待遇
1、经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及考核(审查)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幼儿园招聘岗位,并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2、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九、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
2、考生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和体检须带上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于2011年11月1日(星期二)在区教育局大厅、遵义基础教育网http://www.zyjjw.com.cn和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yhhg.gov.cn公示。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本人可在公布成绩24小时内书面申请复查本人成绩,复查只核对分数合计。
4、总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区教育局大厅、遵义基础教育网http://www.zyjjw.com.cn和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yhhg.gov.cn公示。
联系电话:0852-8228189
监督电话:0852-8432219、0852-8226896、0852-8424848
联系人:危天林、何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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