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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计划汇总
发布时间:2011-10-18 09:22:58

  为推动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切实解决我省部分贫困地区的乡镇卫生院短缺执业医师的实际问题,我省利用国家的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服务的项目,为省内空编的乡镇卫生院组织招聘一批执业医师。现根据国家卫生部、财政部2011年度的项目,并按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山西省2011年度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实施方案》(晋卫人〔2011〕95号)的招聘办法,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招聘180名(另补招2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到我省贫困县中符合招聘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有强烈的事业心,愿意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3.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乡镇卫生院编内在职人员和在村级卫生机构工作的执业医师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程序
    1.自愿报名。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者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2011年山西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报名入口"进行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出《山西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报名者须持本人的身份证、执业医师证书原件、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及中国卫生人才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等有效证件,到招聘执业医师的县卫生局提交有关资料,并由县卫生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结束后,县卫生局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报名表》等有效证件上报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市卫生局将上述资料上报省卫生厅,由省卫生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资格核准。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3.笔试、面试。在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的指导下,省卫生厅负责全省招聘执业医师的笔试工作,制定考务工作具体办法。笔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临床技能、病案分析等,按执业医师资格类别分设临床、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和公共卫生三个专业类别,应聘人员统一在太原市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的笔试成绩以项目县为单位按执业医师类别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再按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面试对象,并在山西省卫生厅门户网站、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健康生活报》公布。面试工作由市卫生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招聘执业医师的县卫生局、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和有关医疗卫生专家组成面试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笔试、面试后,市卫生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权重计算总成绩,以项目县为单位按执业医师类别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出考生的名次(如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排序),按招聘执业医师计划数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4.体检、考核。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局指定本地区二级以上较高水平的医疗机构,在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后的一周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等额人员体检。考核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成立考核小组并实施考核工作。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无正当理由未按时体检、考核的,按笔试、面试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5.公示监督。体检、考核合格者名单,在市卫生局网站和《健康生活报》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何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招聘的乡镇卫生院名称和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6.定人、定岗。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市卫生局在7个工作日以内通知项目县卫生局领取招聘人员通知书。县卫生局负责通知应聘者在规定时间的一周内到县卫生局报到。同时,县卫生局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者所填报的志愿情况,依照第一至第三志愿的次序依次与同一岗位竞聘者的笔试面试总成绩竞聘工作岗位。对三个志愿均落聘者,由县卫生局按空缺岗位和应聘者是否同意调剂等情况,再确定其工作岗位。对不服从组织调配和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资格。
  7.签订合同。县(市、区)卫生局会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等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其入编的聘用手续应按照《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03]13号)精神执行,其聘用合同书按照全省统一文本的《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签订。同时,按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与执业医师签订《山西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聘用合同书》一式5份,省、市、县(市、区)卫生局、乡镇卫生院和被招聘的执业医师各一份,便于项目管理。
  8.注册上岗。以市为单位,由各市卫生局组织对辖区内的受聘人员统一进行岗前培训。
    三、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人数、岗位(临床、中医、公共卫生,其中中医包含中西医结合)见附件一。
    以县为单位的招聘计划,如应聘报名者不达招聘计划人数2倍,则将实际空缺计划调整到其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2倍的项目县,或视具体报名情况增设项目县,其招聘计划确需二次调整、新增项目县的,由省卫生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告。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截至10月21日。
  2.现场审核: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8:30-12:00,15:00-18:00),地点分别在各招聘执业医师的县卫生局,双休日照常受理(各招聘执业医师的县卫生局要主动公开具体地点、联系电话)。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填报一、二、三志愿时要在同一县内选报(即一、二、三志愿必须为同一县内不同乡镇卫生院),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
    4.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于2011年10月26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结果,并于10月27-10月28日自行打印准考证。同时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分别由各县卫生局电话通知本人按时打印准考证。
    5.考试时间、地点:2011年10月29日9:00-11:00,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楼(太原市兴华街3号)
    6.面试及后续工作:由市、县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详细安排见有关市、县招聘简章。
    省卫生厅人事处咨询电话:0351-3580697
    省卫生厅监察室监督电话:0351-3580320
    特此公告。

   

 

附件:1.山西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计划汇总表 

山西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申报计划汇总表
地市 县(市、区) 申报计划数 招聘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名称 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临床、中医、公共卫生,其中中医包含中西医结合)
太原市 娄烦县 8 娄烦县盖家庄乡卫生院 1 公共卫生
娄烦县庙湾乡卫生院 1 临床
娄烦县天池店乡卫生院 1 公共卫生
娄烦县杜交曲镇乡卫生院 1 中医
娄烦县马家庄乡卫生院 1 中医
娄烦县娄烦镇卫生院 1 公共卫生
娄烦县静游镇卫生院 1 中医
娄烦县米峪镇乡卫生院 1 临床
阳曲县 3 阳曲县大孟镇中心医院 1 临床
阳曲县泥屯镇中心医院 1 临床
阳曲县高村乡卫生院 1 临床
大同市 浑源县 7 永安镇卫生院 1 临床
蔡村镇卫生院 1 临床
下韩村乡卫生院 1 临床
东坊城乡卫生院 1 临床
南榆林乡卫生院 1 临床
裴村乡卫生院 1 中医
青磁窑乡卫生院 1 临床
灵丘县 10 上寨镇中心卫生院 8 中医3人、临床3人、公共卫生2人
下关乡卫生院 1 中医
独峪乡卫生院 1 临床
广灵县 10 壶泉镇卫生院 2 临床
蕉山乡卫生院 1 临床
一斗泉乡中心卫生院 1 临床
望狐乡卫生院 1 临床
梁庄乡卫生院 1 临床
宜兴乡卫生院 1 临床
作疃乡中心卫生院 1 临床
加斗乡中心卫生院 1 临床
南村镇卫生院 1 临床
阳高县 5 敖石乡卫生院 1 临床
友宰镇中心卫生院 1 临床
东小村镇卫生院 1 临床
马家皂乡卫生院 1 临床
古城镇卫生院 1 临床
天镇县 4 南高崖乡卫生院 1 临床
赵家沟乡卫生院 1 临床
南和堡乡中心卫生院 1 临床
张西河乡中心卫生院 1 临床
朔州市 右玉县 15 李达窑乡卫生院 1 公共卫生
杀虎口旅游区卫生院 2 中医、临床各1人
右卫镇中心卫生院 1 公共卫生
新城镇卫生院 3 临床、中医、公卫各1人
威远镇中心卫生院 2 临床、中医各1人
元堡子镇中心卫生院 1 中医
杨千河乡卫生院 1 中医
白头里乡卫生院 2 临床、中医各1人
高家堡乡卫生院 1 临床
牛心乡卫生院 1 临床
应县 20 杏寨中心卫生院 2 临床、中医各1人
下社镇卫生院 2 临床、中医各1人
臧寨乡中心卫生院 2 临床、中医各1人
下马峪乡卫生院 2 临床、中医各1人
南泉乡卫生院 2 临床、中医各1人
大黄巍乡卫生院 1 临床
南河种镇中心卫生院北曹山分院 2 临床、中医各1人
镇子梁乡中心卫生院 1 中医
白马石乡卫生院三条岭分院 2 临床、中医各1人
白马石乡卫生院双钱树分院 1 中医
义井乡卫生院边耀分院 2 临床、中医各1人
大临河乡中心卫生院北楼口分院 1 临床
忻州市 静乐县 12 康家会镇中心卫生院 2 临床、中医各1人
神峪沟乡卫生院 2 临床、公卫各1人
堂尔上乡卫生院 1 临床
段家寨乡中心卫生院 2 临床、中医各1人
娑婆乡卫生院 2 临床
娘子神乡卫生院 1 临床
辛村乡卫生院 1 中医
中庄乡卫生院 1 临床
代县 10 代县滩上镇中心卫生院 4 临床
代县枣林镇中心卫生院 3 临床
代县聂营镇卫生院 2 临床
代县雁门关乡卫生院 1 临床
晋中市 榆社县 4 云竹镇中心卫生院 1 临床
北寨乡卫生院 1 中医
西马乡卫生院 1 中医
讲堂乡卫生院 1 中医
和顺县 2 阳光站卫生院 1 临床
横岭镇中心卫生院 1 临床
长治市 壶关县 3 鹅屋乡卫生院 1 临床
桥上乡卫生院 1 临床
石坡乡卫生院 1 临床
平顺县 3 东寺头中心卫生院 1 临床
虹梯关乡卫生院 1 中医
杏城镇卫生院 1 中医
沁 县 3 沁县南里乡卫生院 1 临床
沁县南泉乡卫生院 1 临床
沁县松村乡卫生院 1 临床
沁源县  4 沁源县聪子峪乡卫生院 1 中医
沁源县韩洪乡卫生院 1 中医
沁源县王陶中心卫生院 1 临床
沁河镇卫生院 1 中医
晋城市 陵川县 5 古郊乡卫生院 1 临床
潞城镇卫生院 1 临床
六泉乡卫生院 1 中医
夺火乡卫生院 1 中医
马圪当乡卫生院 1 中医
临汾市 汾西县 3 对竹中心卫生院 1 临床
僧念镇卫生院 1 临床
细坪乡卫生院 1 中医
蒲县 3 乔家湾乡中心卫生院 1 临床
浦城镇卫生院 1 临床
古县乡卫生院 1 临床
隰县 2 龙泉镇卫生院 1 临床
寨子乡卫生院 1 临床
吉县 2 东城乡卫生院 1 临床
中垛中心卫生院 1 临床
大宁县 2 曲峨镇中心卫生院 1 临床
太古乡卫生院 1 临床
永和县 3 坡头乡卫生院 1 中医
桑壁镇卫生院 1 中医
阁底乡中心卫生院 1 临床
运城市 万荣县 30 南张中心卫生院 2 临床、中医各1名
裴庄中心卫生院 2 临床、中医各1名
汉薛中心卫生院 2 临床
贾村中心卫生院 2 临床
里望卫生院 2 临床、中医各1名
光华卫生院 2 临床、中医各1名
王显卫生院 2 临床、中医各1名
高村卫生院 2 临床、中医各1名
万泉卫生院 2 临床、中医各1名
皇甫卫生院 2 临床、中医各1名
西村乡卫生院 2 临床、中医各1名
通化镇卫生院 2 临床、中医各1名
皇甫乡卫生院埝底分院 2 临床
汉薛镇中心卫生院三文分院 2 临床
荣河镇中心卫生院宝井分院 2 临床
闻喜县  6 石门乡卫生院 2 临床
后宫乡卫生院 1 临床
河底中心卫生院酒务头分院 1 临床
后宫乡卫生院白石分院 1 临床
神柏乡卫生院 1 临床
夏县 3 夏县胡张乡中心卫生院 1 临床
夏县禹王乡卫生院 1 临床
夏县裴介镇卫生院 1 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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