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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附属7家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发布时间:2011-10-14 10:05:44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经批准,郑州大学7个附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32名。结合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3.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拟招聘岗位工作;
4.应聘人员应为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5. 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详情见附表一:《2011年郑州大学附属单位公开招聘人数》。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郑州大学及各附属用人单位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10月12日至10月21日。
     2.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与确认由郑州大学附属各用人单位实施,报郑州大学备案;
(2)报名方法:报名采用电子信箱报名。招聘方案、用人单位招聘岗位需求同时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郑州大学及各附属用人单位网站上公示。应聘人员于10月12日至21日,在各附属用人单位网站下载《招聘毕业生报名表》,填写报名表发送到招聘单位公布的电子信箱,同时发送以身份证号为文件名的一寸近期正面清晰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30k左右);应聘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与确认: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可到招聘单位人事处(科)报名(详见附表二:2011年郑州大学附属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联系表),填写报名表,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证明)、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自荐材料及相关证书等。
3.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或试讲,均为100分制,按比例形成最后综合成绩。笔试由郑州大学统一组织,面试在郑州大学指导下,由各附属单位具体实施。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或试讲人选,面试或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敬业精神等。博士毕业生可直接进入面试或试讲。
笔试、面试或试讲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及相关要求在郑州大学和各附属单位网站公布。综合成绩等于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留校硕士研究生由郑州大学统一组织外语加试。
4.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面试成绩在面试当天在郑州大学及各附属用人单位网站公布成绩。
    5.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6.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附属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7.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郑州大学及各附属用人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8.人员聘用及待遇。
(1)按照我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聘的人员应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受聘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应当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各附属用人单位应成立由组织、人事、纪检、工会等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的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考试、考核及聘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查处。
本次招聘在报名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应在报名结束两天内和各招聘单位考试时间应提前三天报省人社厅事业处;招聘工作全过程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进行。
咨询电话:0371—67781210(郑州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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