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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201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公告(含医药类)
发布时间:2011-10-10 09:02:09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20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6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2011年10月17日及以前毕业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在职、非在职人员。

4.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合江县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计算截止至2011年10月17日,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及缴费

此次全部实行网络报名、缴费。网络报名时只审查照片质量,资格审查在面试前由县人社局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正式聘用前由县人社局进行复查。考生在报名时务必要注意职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网络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2日9时——10月17日24时。

(一)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

4.相片审查:在考生上传相片后1个工作日内由县人社局对相片质量进行审查,相片质量审查工作于10月18日18时结束。

(二)网上缴费

相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2011年10月19日24时。按照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共计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笔试考试报名费: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符合上述第1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4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3种情形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网络报名成功且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在2011年10月19日18时前的工作日内(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合江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合江县党政大楼六楼)递交减免申请材料,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报名表

成功缴费后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1年10月29日9时——11月4日18时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rsks.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考生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填写信息;

3.考生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 对参加国家、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志愿者,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等部门考核合格,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截止于2011年10月17日),折合后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2007年以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于2011年10月17日)且经县级组织、人社等部门考核合格,每工作满1周年,折合后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注:不是指年度考核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11年10月27日—-11月3日18时前的工作日内(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将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和加分依据原件等)交到合江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并填写《加分申请表》(联系电话:5269814),审查确认加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已享受加分等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5.所有考试招聘信息唯一指定发布网站是合江人才网(www.hjrsrcw.cn)。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合江人才网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考试

(一)开考比例: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职位的招聘人数。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报考记者、工程管理、林业专技、文物管理、财务管理、综合管理、水文和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办公室、会计、职员等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余卫生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医学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的内容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不指定专门用书)。

2.笔试时间:2011年11月5日。详细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11月18日前通过合江人才网公布。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需查分,可于11月18日—-11月20日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11月25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面试,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招聘人数3倍的,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都进入面试)。笔试中缺考及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的人员,不能确定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2011年12月1日前在合江人才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2.资格审查: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要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才可以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可依次等额递补。

3.注意事项: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报名信息表》1份(贴上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其中,几类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由单位出资引进或培训的人员,与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且服务年限未满者,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形不成竞争职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职位由于缺考、违纪等原因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者等于招聘人数的,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本面试组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的为合格,低于平均成绩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成绩的计算和公布:

1.笔试成绩

《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学基础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医学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

2.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遇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遇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则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医学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及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由县人社局根据招聘职位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主管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考生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资格等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报考职位要求,调查考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其评价。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单位决定递补的,由主管部门报经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合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并经公示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一)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超过规定的时间不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 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参加工作的受聘人员应当实行委托人事代理,将受聘人员的档案和人事关系委托给县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三) 新参加工作的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聘用合同;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后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合江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5269814

监督电话:0830-5269810  526906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830-3190016

 

附件:《合江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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