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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11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四
发布时间:2011-09-30 15:18:28

           因工作需要,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11年拟公开招聘急诊科岗位本科学历专业技术工作人员5名,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好,综合素质良好。 ②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应聘方法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真实完整的履历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整齐后送(寄)到我院人事科,经资格审核后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具体事项请密切关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www.fyey.cn)“人事信息”栏目。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2.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3.急诊科岗位报考者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4.相关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6.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者须附工作证明(有原单位印章),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7、提供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收取考务费80元/人(领取准考证时交款)。报名时间:截至2011年10月13日
           三、考试考核办法 1.采取笔试、技能考试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须在拟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含1:3)以上方可开考,以笔试与技能考试成绩1:1的比例折算的合计分从高至低,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2.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考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根据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聘用人选。 4.按福建省人事厅闽人发[2006]11号文规定程序进行面试,医大纪委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予以监督。
           四、相关待遇 1.经考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福建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选,报省公务员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 2.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信息公布方式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和福建医科大学校园网、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上公布招聘信息。七、联系方式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事科邮编:362000电话:(0595)2279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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