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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 面议
山东-济南 博士 经验不限 全职若干人
执业医师
03-04 更新
职位描述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具备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4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14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考察前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 济南中心医院计划招聘博士研究生110人。 三、岗位待遇 (一)博士补贴 凡符合以下列条件的人员,给予总额36万元的生活补贴(一次性安家费24万,入院后第一年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万元)。 1.入职时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临床医师岗位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往届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攻读博士期间,以首位(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2篇及以上的;特别优秀者,采用“一事一议”原则;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临床医师(具有西医类医师资格证书,入院后主要从事临床诊疗工作)另给予4万元岗位补贴。 (二)科研启动经费: 通过招聘入职的博士研究生(2020年1月1日之后毕业),近五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医院给予科研启动经费15万(每年5万元,连续3年): 1.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3篇及以上; 2.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2篇,且其中1篇IF≥3分; 3.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4.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前两位)。 (三)市级购房补助与租房补贴 根据济南市人才政策相关规定,符合购房条件的首套住房享受15万元的安居补贴或每月1500元的租房补贴(最长发放三年,购房补助与租房补贴,不重复享受)。 (四)职称评审 根据济南市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政策,济南市招聘引进的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五)其他待遇 博士研究生来我院实地查看,报销交通费及住宿费(须按照医院要求开具相关票据)。
职位发布者
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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